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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头将1万元错转他人 导致民工路费没着落

2017-12-30 13:21:41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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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两天来,工头张师傅十分沮丧,因自己疏忽大意的缘故, 错将1万元转给了陌生人。要知道,这可是10个农民工兄弟的回家 路费啊。

工头将1万元错转他人 导致民工路费没着落

近两天来,工头张师傅十分沮丧,因自己疏忽大意的缘故, 错将1万元转给了陌生人。要知道,这可是10个农民工兄弟的回家 路费啊。

班长微信上给工友们发路费

今年44岁的张师傅来自甘肃定西,是西安草滩六路一处工地 的钢筋工班长,从今年9月开始,他带着20多人在该工地做活儿,现在因天气等多种原因,工地停了工。老板给张师傅先转了农民工 兄弟们回家的路费,这小半年来的工钱得等到元旦后结算。

张师傅说,老板留了大家伙们的银行卡号,待结算之后会将工 钱逐一打到大家的卡上,路费的标准是每人1000元。

12月28日,张师傅开始发放路费,这样工友们可以尽早回家。 当天下午3时20分,他照着手机上此前添加了工友王芳的微信号转账了10000元钱,“这是10个人的路费,王芳是四川通江县的,和 她一起来做钢筋工的还有10个人,他们一块儿总共11 人,我就想着这钱给一个人转过去,他们自己分。”张师傅说, 他把钱转了 后,本来还要再转1000元才够,但后来没急着转,先给王芳拨了电话,问她收到没?谁知对方说没有。“她当时就在我们工地的大门 外,我在大门里边,我打完电话她就进来了,核对了微信号,发现 我添加的微信根本不是她的!”

错转后发消息欲追回 被陌生人拉黑

错转后发消息欲追回 被陌生人拉黑

“我就赶紧给微信上给这个陌生网友留言,并给对方说明情况 ,说这是发给10个农民工们回家的路费,希望能退还,对方一直没搭理。当晚9时26分,对方收了钱,我再次发消息,请求将钱退还 ,对方只说‘我不会,爸爸下班了我给他看’,再之后没过多久, 我就被拉黑了。”张师傅很着急。

12月29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见到张师傅,查看他的手机发现,他下午转钱给一个微信名叫“希望”的人,后面还添加了一个小猴子,张师傅给这个微信名后面又备注了赵喜两个字。张师傅说,这个人是他两个月前添加的,通过自己的手机通讯录上的号码加的,这个人显示在这里的通讯录名字叫赵喜。“可我存储的这个手机号码是我们工友王芳的电话号码啊……”张师傅也坦言,他添加就是为了以后发钱方便,添加后也一直没有聊天,招呼也没打一个。

随后,记者联系到张师傅的工友王芳,王芳说,这个131 的手机号码是她8月24日在银川办的,但她的微信号可是另外的手机号码注册的,也从来没见张师傅添加过她,“当时还奇怪,他没 有我的微信号,怎么转钱给我?转钱之前张师傅给我打过电话,我 还跟他说给我打到银行卡上……”

微信平台正在加紧查找收款人

错转钱后,最直接的后果就是这11个来自四川通江的农民工们 无法回家,就这么等着。张师傅和工友先后跑了管辖地的派出所、公安局,昨天又跑到未央区法院,哪怕是要状告对方,也得知道对 方姓甚名谁吧?张师傅说,事发后,他先后两次向微信管理平台提交了申诉申请,但因为微信没有人工客服,得到的回复都是程序式 的回复,不知该如何是好?

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主任贾永进律师认为,从目前情况看,钱是张师傅自己转的,公安机关目前无法立案是正常的。收款人没有合法的理由,取得10000元的行为属于不当得利,收款人应当予以返还。那么,要起诉对方追回错转的钱,张师傅可先联络微信管理平台,要求微信方提供收款人的真实信息。当张师傅知道了收款人的准确信息后,要求其返还该一万元,而收款人拒绝返还的时候,张师傅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收款人侵占罪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返还侵占的一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当收款人没有合法理由占有了该一万元,又拒绝返还时,就可能构成了侵占罪。

就此,华商报记者向微信管理方有关负责人寻求快捷帮助。有关负责人在第一时间要了收发款人的微信账号,正在查询。该负责人表示,一旦找到收款人,他们会偿试跟对方沟通,看能否将钱追回来。

同时,在此也希望这个微信昵称叫“希望”的人看到消息后能够主动退还10000元,让辛苦劳作一年的农民工兄弟回家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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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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