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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下倒卖香烟成被告

2017-09-20 11:07:5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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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在中国,烟草实行专营专卖,私下倒卖,即使是真烟也触犯法律。安徽人田某不懂这些,他只看到倒卖香烟的差价,觉得这是个赚钱的门路,于是在上海和浙江嘉兴两地倒卖香烟。

在中国,烟草实行专营专卖,私下倒卖,即使是真烟也触犯法律。安徽人田某不懂这些,他只看到倒卖香烟的差价,觉得这是个赚钱的门路,于是在上海和浙江嘉兴两地倒卖香烟。田某以为其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但烟草稽查人员早就盯上他了。最终,田某站上了嘉兴桐乡法院的被告席。

27岁的田某,一直在上海推销各种酒水,一次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在嘉兴开杂货店的沈某。沈某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烟草部门配送的香烟不够卖,想到田某在上海做销售多年,沈某就托他想想办法。

田某回上海后找了一些卖烟的店主收购香烟。这些店从上海烟草公司进货,有时候卖不完就按照烟草公司的价格卖给田某,回笼资金。田某再把从上海买来的香烟卖给嘉兴的沈某,赚取每条三五元人民币(下同)的差价。

田某以为自己找到了一条致富的门路,却从来没意识到这是在干违法的事情,“我认为卖假香烟是违法,我买来的真香烟再专卖他人,相当于代购,不算违法。”

从2016年2月至11月,田某共向沈某销售香烟价值达60万余元。

当年11月22日,田某和张某将中华、利群等总共365条香烟装上车,准备再次卖给沈某,没想到在高速出口被嘉兴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这些香烟都是真烟,总价值25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田某和张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法律规定的专卖香烟,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田某参与经营数额达到了60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参与经营数额达到了50万余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

最终,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经营者应注意法律的特殊规定。


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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