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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午睡打闹孩子右眼被插伤 95后幼师获刑

2017-09-14 10:43:33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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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因为小童午睡打闹,佛山一名幼师用教案砸向不听话的小童,而教案里飞出的一支笔插中了小童右眼,致眼球穿通伤。

事因小童午睡打闹被老师制止致其右眼受伤

因为小童午睡打闹,佛山一名幼师用教案砸向不听话的小童,而教案里飞出的一支笔插中了小童右眼,致眼球穿通伤。后来,孩子父母遂以这名幼师犯故意伤害罪提起刑事自诉,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幼师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女幼师吴某是一名“95后”,在南海区狮山镇一处幼儿园工作。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幼儿园大班的孩子们正在午睡,吴某负责值班,在一旁写《教案书》备课。其中五岁的乐乐(化名)不好好睡觉,总是在与其他同学打闹聊天,影响他人休息,吴某屡次提醒乐乐仍不听话。半小时后,备完课的吴某将笔夹在《教案书》内,起身查看孩子们午休情况,发现乐乐仍在玩闹,恼急了的她便将手中《教案书》朝乐乐砸去。

《教案书》不偏不倚地正好落在了乐乐右眼处。令人没想到的是,书中夹着的圆珠笔掉出并顺势插伤了乐乐的右眼。

午睡结束后,吴某发现乐乐的眼白发红,她以为只是发炎,并没有重视。直到孩子们下课放学时,乐乐的伤势才被来接的家长和园长发现。

家长赶紧先将乐乐送至南海医院诊治,但孩子的伤势很重,眼膜有裂缝,医生告知需到广州的眼科医院立即接受治疗。乐乐被诊断为右眼眼球穿通伤、外伤性白内障等,需立即手术。幼儿园支付了约3万元的治疗费用,经过两次手术后,乐乐的右眼得以保住,但视力却大幅下降。对乐乐所受到的伤害,司法鉴定认为属轻伤二级,已达到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

后来,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吴某不起诉。乐乐的家长遂自行到南海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近日,南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仅因为生气、恼火便故意往一名只有五岁多的未成年人身上投掷图书,属于间接故意,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赔偿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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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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