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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明明破坏了停车栏杆却不承认 监控还原了过程

2017-09-08 11:07:17 来源:华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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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做错了事情,最起码有一个好的态度,第一时间要承认。然而,昨(6)日,一男子明明破坏了重庆某停车场的栏杆,居然坚决否认,结果让现场的监控还原了过程。

停车场保安王某介绍栏杆受损情况。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停车场保安王某介绍栏杆受损情况。沙坪坝警方供图

做错了事情,最起码有一个好的态度,第一时间要承认。然而,昨(6)日,一男子明明破坏了重庆某停车场的栏杆,居然坚决否认,结果让现场的监控还原了过程。

9月6日20时左右,重庆市沙坪坝区一家停车场的保安报警,称停车场的进门栏杆被人故意损坏了,损失大约1000元。接到报警,该区110快处队的民警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报警的保安姓王。在现场,王某告诉民警,停车场里面有一个姓李的住户,经常在开车回家的时候,以挡路为由搬动栏杆。当天王某上完厕所回来,前后也就几分钟时间,居然发现栏杆遭人搬动损坏。通过调取监控,王某看到又是李某开车回家的时候,下车猛力搬动栏杆造成损坏。

李某破坏栏杆时的监控录像截图。沙坪坝警方供图 华龙网发

李某破坏栏杆时的监控录像截图。沙坪坝警方供图

了解情况以后,民警立即进入停车场找到了损坏栏杆的嫌疑人李某。不过,李某矢口否认自己损坏了栏杆。直到民警拿出监控视频给李某看,并告知他已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时候,李某这才承认了自己因为琐事心生怨恨,所以撒气到停车场,有了当天故意搬坏栏杆的行为。

最后,民警将嫌疑人李某传唤至派出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佰佰安全网提醒:《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市民朋友们在产生矛盾时,一定要寻求合法的方式解决,否则悔之晚矣。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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