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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报自爆社长敛财 占据网站头条

2017-08-31 09:06:06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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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从8月28日下午4点多开始,一条关于陕西“旅游商报”网站头条举报自己报社社长的网页截频等开始在朋友圈疯传,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旅游商报”一下子出名了。

从8月28日下午4点多开始,一条关于陕西“旅游商报”网站头条举报自己报社社长的网页截频等开始在朋友圈疯传,此前名不见经传的“旅游商报”一下子出名了。

记者29日登陆发现,至今该文章依然占据头条,而关于其所举报的社长傅某借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证培训敛财一事,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明确表示,已经开始调查。

旅游商报自爆社长敛财 占据网站头条

29日下午,记者再次打开旅游商报官网,这条“旅游商报社2017新闻资格证考试社长傅某疯狂敛财”的消息依然头条置顶,还注明来源为“旅游商报社”,责任编辑则注明为“持证记者”,内容为“2017年陕西新闻从业资格证考试,官方统一收取1000元的书本培训费用。旅游商报社社长傅某得知培训消息后,立即召开报社高层会议独断专行要求,本报社工作人员考试费用2000元,报社以外的人员通过旅游商报报考资格证收费3500元。私自调价,谋取钱财,报社并没有完整的财务机制,所有考试费用各部门领导收取后,全部通过微信转入社长傅某私人微信中。”

在贴出的两张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中,据称是“傅某”的人在和他人聊天中,询问要考证的什么人,被告知是网站跑广告的,没有工作证。而“傅某”回复称,没有工作证的不是报社的,按规定收取3500元。最终对方转账3500元,截图显示转账时间是今年7月14日。

旅游商报自爆社长敛财 占据网站头条

在网上,很多网友对此议论纷纷,表示“看不懂”,微博加V认证的“记者站网”在28日夜间转发此消息,标题为“小编要造反么?旅游商报社官网头条放的是社长敛财报道!”

同时,“@记者站网”还扒出,在2014年9月23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向社会通报了《中国贸易报》等7起典型案件,其中就包括“旅游商报”与北京一文化传播公司签订承包合作经营协议,并违法聘用该公司人员担任报社执行社长、执行总编,违法任命相关人员担任“旅游商报”副社长和新闻中心主任,并收取费用为多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办理了新闻记者证。2014年8月,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依法对该报社处以警告、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获悉,该举报似乎与江苏一位龚姓男子有关。龚某是一家名为“南京旅游商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在今年5月7日,在一家网站上,就出现了一则“公开征集旅游商报社社长傅某卖记者证敛财的犯罪证据”的文章,落款就包括南京旅游商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中提到该报社出租新闻中心负责人任职资质、谋求整体外包经营等,还提到如果有更多傅某通过办记者证敛财的证据,将提交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陕西省纪检部门。

8月29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也联系上了龚某,对此他的回复是,暂时不便站到前台。至于这次自己网站“举报”自家社长,他称是另有人所为,并暗示在旅游商报有不少人对傅某不满。

记者初步了解,龚某曾在旅游商报工作,也与该单位有过合作。而“旅游商报”是由陕西旅游出版社主办的一家向全国发行的旅游业商务报刊,每周四出刊。

记者29日下午多次拨打傅某的手机,但是对方均未接听。记者也给其发了短信,未得到回复。而拨打“旅游商报”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就目前网上所举报的内容,现代快报记者初步了解到,微信截图内容如果属实,那么广告人员且没有工作证的,本身就不能获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记者证,因为相关规定明确:在具有新闻采访资质的报刊出版单位采编岗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尚未取得《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的新闻从业人员,方可报名参加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之后,才可以获得记者证。

旅游商报自爆社长敛财 占据网站头条

29日下午两点多,记者联系到了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该局新闻报刊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此事,“正在调查。”据称,目前新闻报刊处已经约谈傅某,将具体就网上举报内容进行核实。记者提出一个疑问,本单位网站刊登社长的负面消息,比较反常,是不是可能旅游商报的网站也违规外包给他人运营?对此,该工作人员介绍,经他们初步了解,旅游商报网站还的确是报社自己的记者在管,具体原因都需要深入调查,他估计9月初会有一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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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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