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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用他人信息办信用卡 透支18.8万未归还

2017-08-21 09:50:59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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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汝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犯罪嫌疑人廖某玉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原标题:汝城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

汝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犯罪嫌疑人廖某玉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涉嫌违纪案件线索已移送至汝城县纪委,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8月15日上午,经侦大队接到李某生电话报警称:廖某玉(汝城县某乡公职人员)在未经其授权允许的情况下,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使用李某生的身份信息办理了13张银行信用卡,其中浦发银行的信用卡1张,中国建设银行的信用卡8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3张,中国工商银行的信用卡1张,廖某玉将13张银行信用卡一直使用至今,并透支18.8万元未归还,请求公安机关查处。因廖某玉于2017年6月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一案被汝城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有犯罪嫌疑,经侦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并将廖某玉传唤到案。经审问,廖某玉对冒用李某生的身份证办理13张信用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廖某玉交代,其在2012年因沉迷赌博不能自拔,最终欠下巨额债务,加上平常肆意挥霍,多个银行也有不少贷款,仅靠工资收入根本无法偿还,只能靠信用卡消费、套现的方式来维持生活和归还债务。当自己申请的20多张信用卡也无法填满欠款沟壑时,廖某玉就想到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来以卡养卡,最终酿就了妻离子散、工作不保、身陷囹圄的苦果。

今年以来,汝城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加大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今年已查处党员和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3起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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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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