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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脸!女子因“服务费”纠纷报警被强奸 被拘留

2017-06-08 11:35:56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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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6月6日凌晨,祥符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电话,电话另一端女子声泪俱下地称自己遇到了强奸。男子告诉民警自己与小辛在网上结识,两人相聊甚欢便约线下见面开房。谁知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子竟然向他索要7000元“服务费”。小张觉得对方要价太高,两人因“服务费”价格相持不下,发生激烈争吵。

6月6日凌晨,祥符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电话,电话另一端女子声泪俱下地称自己遇到了强奸。男子告诉民警自己与小辛在网上结识,两人相聊甚欢便约线下见面开房。谁知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子竟然向他索要7000元“服务费”。小张觉得对方要价太高,两人因“服务费”价格相持不下,发生激烈争吵。

所谓“强奸”疑点重重

在现场令警方不解的是:女子指认的“强奸犯”小张并没有离开,反而面带一丝尴尬和生气。而在回头看小辛,着装性感、妆容浓艳,身上还带有香水味。虽然自称被强奸,但全身着装完好,现场并没有反抗的痕迹。带着这些疑问,民警立即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真相竟是“服务费”没谈拢

在民警调查的过程中,小辛被小张强奸,而小张的说辞却截然不同。他告诉民警自己与小辛在网上结识,两人相聊甚欢便约线下见面开房。谁知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女子竟然向他索要7000元“服务费”。小张觉得对方要价太高,两人因“服务费”价格相持不下,发生激烈争吵。为威胁小张支付服务费,女子这才报警称自己被强奸。

经连夜讯问,辛某某最终供述了自己卖淫嫖娼并谎报警情的违法事实。由于利益冲突谎报警情、自投罗网,民警也是哭笑不得。

卖淫不成反“进宫”,目前警方对辛某某谎报警情与卖淫嫖娼两罪并罚,处以行政拘留17天的处罚,对张某某卖淫嫖娼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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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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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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