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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牵女儿过马路女儿竟丧命醉驾车

2017-05-27 10:39:43 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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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父亲牵着6岁女儿的手,想走斑马线去买馄饨吃,但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穿过这条街,就在斑马线上被一辆醉驾的小轿车撞了,后小女孩因伤势过重身亡。

父亲牵着6岁女儿的手,想走斑马线去买馄饨吃,但是他们还没来得及穿过这条街,就在斑马线上被一辆醉驾的小轿车撞了,后小女孩因伤势过重身亡。

去年12月3日晚上7点40份左右,松阳县人民法院门口的马路上,王先生的右手牵着6岁女儿,正打算沿着斑马线穿过马路,到对面给女儿买馄饨吃。

网络图

当他们走到路中间时,一辆沿松阳长松公路,由西往东行驶的车辆,开到了他们的右侧。

小轿车驾驶员虽然马上采取制动措施,但是因距离过短,轿车还是先撞到女孩,然后撞到了王先生。

监控截图,准备过马路的父女俩

这位肇事车辆的司机姓廖,今年45岁,松阳人。那天晚上,他到松阳一处饭店参与饭局。席间,为了联络感情,廖先生主动向每桌来客敬酒。

饭局结束后,廖先生虽然知道酒驾有风险,但想着是一个人开车,且离家也近,就自己开车回家了。结果就闯下大祸。

车祸发生后,廖先生马上下车查看情况,发现小女孩伤势较重,就将女孩抱往旁边的医院抢救,并通知医生出来救治王先生。

之后他在医院等候交警处置。经血液检测,廖先生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1mg/100ml,属醉酒驾驶。

他的车在事故前的行驶车速介于50.40-55.80km/h之间。经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廖先生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幸的是,虽然医院对小女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但小女孩还是因为伤势过重,在22天后离开人世。其父亲王先生也多处受伤,构成轻伤二级。

网络图

在事故发生后,廖先生承担了王先生和其女儿全部医药费,并积极赔偿王先生各项损失,达成了谅解。

昨日,经松阳法院审理,结合廖先生的犯罪情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他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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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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