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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亲生女儿不露面 火化成难题

2017-04-10 14:55:08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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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6日,郑州一72岁老太太的遭遇:83岁的老同事来家里做客突发脑梗,住院治疗,没有亲属过问,老太太花8万多为其治病。

户口本上除了刘晓顺外,还有一名44岁的女士,与户主关系一栏标注“父女关系”。

户口本上除了刘晓顺外,还有一名44岁的女士,与户主关系一栏标注“父女关系”。

 户口本显示,刘晓顺的户口在新疆伊犁新源县。

户口本显示,刘晓顺的户口在新疆伊犁新源县。

4月6日,郑州一72岁老太太的遭遇:83岁的老同事来家里做客突发脑梗,住院治疗,没有亲属过问,老太太花8万多为其治病。4月7日,记者从医院获悉,老先生因心肺衰竭抢救无效,于4月6日下午去世。当天下午,老先生被送到了殡仪馆。记者从老先生的行李中发现了他的户口本,户口本上除了他本人外,还有一位与其有父女关系的女士。记者联系该女士,对方称“不用你管”就挂断电话,之后再也不接电话。目前,老人虽然已经去世,但却留下了两个难题。老人家属不来,尸体无法火化安葬;老太太为老先生看病花费8万多元,这个钱,到底该由谁来支付?

事件进展丨

老人去世,户口本上的女儿未露面

记者联系上了户口本上的女儿,对方表示,“这事你不用管”,随即挂断电话。

去年10月份,72岁的刘桂莲在家中招待一名来郑州办事的老同事刘晓顺,但午饭时刘晓顺突发脑梗被送往医院。经过医治刘晓顺虽然保住了性命,却偏瘫了,生活不能自理。刘桂莲只好一直在病床前伺候,5个月花了8万多元积蓄为其治病。

4月6日上午,刘晓顺病情再次加重,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重症监护室医生对其进行了抢救。当天中午,记者在医院看到,刘桂莲也守候在病房门口。4月7日,记者从医院获悉,4月6日下午3点左右,83岁的刘晓顺因心肺衰竭,抢救无效死亡。当天下午5点左右,刘晓顺被送到了郑州市殡仪馆。刘晓顺在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一万多元医药费,尚无人支付。

“我还是没留住他啊!”得知刘晓顺去世,病房外的刘桂莲十分伤心,不断责怪自己。当天下午,刘桂莲花300多元,为刘晓顺买了一身寿衣。

从刘晓顺突发脑梗到现在,他的家人一直没有现身。根据刘晓顺提供的“女儿”的信息,对方表示,自己只是他同族侄女,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养父女关系,根本没有赡养义务。4月7日,刘桂莲和记者从刘晓顺的包中翻出了刘晓顺的户口本,户口本上显示,刘晓顺户口在新疆伊犁新源县,户口本上除了刘晓顺外,还有一名44岁的女士,与户主关系一栏标注“父女关系”。在刘晓顺一个手写通讯录上,记者找到了这个“女儿”的电话,拨打电话,号码归属地显示为山东济南。得知记者来意,对方表示“这事你不用管”,随即挂断电话。记者随后拨打电话,对方一直不接。

记者调查丨

老人去世,留下两个难题

没有直系亲属签字,无法将刘晓顺火化安葬;刘桂莲垫付的医药费也不知该找谁偿还。

记者联系刘晓顺户口所在地村委会,一名村干部表示,对刘晓顺没有印象,可能已经搬走二十多年了,只是户口还没有迁移。

刘晓顺户口在新疆,但生病前长期居住在汝州,据汝州当地一位了解刘晓顺的范先生介绍,刘晓顺因集资办厂,却一直没有开办起来,让很多人血本无归,当地一些人对他印象不好。一直听刘晓顺说有个女儿,但是大家都没见过,后来听说他女儿定居济南了,父女俩二十多年没有来往,具体两人发生了什么矛盾,以至于刘晓顺病重,女儿都不来看望,外人不知道,或许是与刘晓顺留下的巨额债务有关。

刘晓顺不幸地去世了,但仍有问题需要解决。

刘晓顺被送到殡仪馆之后,殡仪馆也犯难了。郑州市殡仪馆工作人员表示,因刘晓顺不是本地户口,还不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只能先存放在殡仪馆,每天的费用约100元左右。

“没有直系亲属签字,我们无权处置。”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刘晓顺没有亲属来料理后事,无法对尸体火化安葬,希望家属尽快到殡仪馆处理刘晓顺的后事。如果家属一直不来,就只能像其他无主尸体一样,长期存放。

除了刘晓顺的后事,照顾刘晓顺一年半的刘桂莲的花费,谁来补偿?

刘晓顺瘫痪的这一年半,刘桂莲和家人长期陪护,精心照料,花去了8万多元的医药费,欠下郑州西区一家医院1.3万元医药费。因刘晓顺户口变动复杂,没有办理医保,医疗费无法报销。刘桂莲还介绍说,除了这些医药费,一年多以来,她和家人在自己生活节俭的情况下,经常给刘晓顺购买补品和保健品,也花了不少钱。

“看病的时候,也都没打算能要回来,花了就花了吧。”刘桂莲说,给刘晓顺看病不久,她就感觉到,这个花费是没指望要回来了,但又不忍心放弃治疗,只好一直求医。刘晓顺现在去世了,她也没打算找谁去要这个钱。

律师说法丨

老人的养老送终,该由女儿负责到底

刘晓顺的女儿如果不继承刘晓顺的财产,那么,刘晓顺的欠债,她也可以不承担。

老人的后事谁来处置,刘桂莲的花费谁来支付,这是老人去世后留下的两个难题。对此,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盼盼认为,不管刘晓顺父女之间关系如何,是否有矛盾,都不是她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合法理由。而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包括“生养死葬”。老人的养老送终,自然该由女儿负责到底。否则就涉嫌构成遗弃罪,可由公诉机关起诉追究其责任。但操作起来,难度不小。更难解决的,是刘桂莲的花费支付问题。根据继承法,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也就对税款和债务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刘晓顺的女儿如果不继承刘晓顺的财产,那么,刘晓顺的欠债,她也可以不承担。刘桂莲的花费,恐怕只能自己承担。

但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认为,既然女儿的赡养义务包括“生养死葬”,刘晓顺看病的花费自然属于女儿赡养义务的一部分,刘桂莲的支出实际上是替刘晓顺的女儿支付的,有权要求刘晓顺女儿偿还。如果拒不偿还,刘桂莲可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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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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