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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环境

2017-03-23 09:05:54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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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截至2月底,全市环保部门今年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81件,罚处金额达1180余万元。22日,重庆环保局向媒体通报了两起涉嫌严重污染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企业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污染环境

截至2月底,全市环保部门今年已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81件,罚处金额达1180余万元。22日,重庆环保局向媒体通报了两起涉嫌严重污染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沙区一酸洗作坊

违法排放生产废水污染土壤环境

前不久,沙坪坝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区石井坡街道砖瓦窑188号区域巡查时发现,原特钢临和金属加工厂内存在一处酸洗加工作坊,其生产废水未经处理进入作业处一地下废水池,废水池中溢流的生产废水直接进入土壤。

对浸入土壤的积水采样检测结果显示,积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镉分别超标13.8倍、25.4倍、431倍;总镍、总铜、总锌分别超标107倍、677倍、136倍。

该作坊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正在立案侦查和补充证据中。

荣昌区查处一起

非法向雨水井倾倒生产废水案件

两个月前,荣昌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线索称,安富街道通安河河段水质疑似遭受污染,水面呈红色。执法人员现场排查发现,安富街道绕城路与三矿井交叉路口对面人行道雨水井和安富街道青年路金富苑小区外家具门店人行道雨水井均有红色不明液体倾倒痕迹,系人为故意肇事。

经调取相关监控视频并查证,1月17日下午,四川隆昌红动玻璃有限公司渔箭分公司(以下简称“红动公司”)负责人卢某某联系车辆渝C692XX驾驶员罗某,为红动公司转运一批喷釉废水。罗某供述称,自1月17日20时至1月18日2时,共驾驶车辆转运红动公司喷釉废水至以上雨水井实施了3次倾倒,倾倒量约9至10吨。

检测结果显示,废水中六价铬和总铬均超标3倍以上。

按照相关规定,该案件已涉嫌“严重污染环境”。区环保局于1月25日正式将整理完毕的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至区公安局,区公安局于2月14日对红动公司负责人卢某某和驾驶员罗某实施了刑事拘留。3月13日,区公安局将该案件移送至江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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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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