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回兴街道双湖路发生交通事故。
3月16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回兴街道双湖路发生交通事故。
现场,一辆红色东风日产轿车撞进一家店铺门口,车头严重受损,门店卷帘门、墙体撞坏,所幸无人员伤亡。一名中年女子坐车旁,惊恐不安。
民警调查得知,坐在地上的中年女子就是事故车驾驶员,40岁,姓谢,刚刚取得C1驾照,刚买的新车。
事发前,谢某驾车从双湖路开往一碗水街,经过第一中学寄宿学校附近时,放在仪表盘上的手机响了,急忙去拿手机想接电话,没想到把手机碰落在车座下。低头弯腰捡手机时,车辆失控,冲上路沿,撞进路边店铺。幸亏,当时人行道和店里都没人。
据介绍,事故由谢某造成,承担全部责任,除负担自己的车损4000余元外,还要赔偿店铺损失3000元。
民警表示,谢某驾驶过程中有妨碍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依法给予扣2分罚款100元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
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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