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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搬家不还钥匙 房东获赔17000多元

2017-02-23 12:27:18 来源:蚌埠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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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房子不租了,不还钥匙直接搬走行不行?答案是:不行。近日,房客陈先生就因为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拖了几个月才向房东交付钥匙,结果被房东告上法庭。蚌山区法院判处陈先生赔付房东17000多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房客搬家不还钥匙 房东获赔17000多元

房子不租了,不还钥匙直接搬走行不行?答案是:不行。近日,房客陈先生就因为与房东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拖了几个月才向房东交付钥匙,结果被房东告上法庭。蚌山区法院判处陈先生赔付房东17000多元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陈先生非蚌埠本地人,6年前他在我市租了间门面做生意,租期至2016年12月。去年7月份,陈先生想回老家发展,就提出与房东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此后陈先生回了老家。房东多次催促陈先生将房屋腾空交还钥匙,陈先生告知房东房屋已经腾空,但由于人在外地,钥匙无法及时送还。去年8月份,陈先生告知房东,可以去其在蚌埠的朋友那里取钥匙,被房东拒绝,房东认为陈先生应该交齐所欠的水电费,双方查看房屋后现场交接。房东表示在现场交接前不会擅自开启房门。

去年11月份,陈先生将钥匙交到房东手中。双方因房屋实际腾退时间发生了分歧。房东遂将陈先生告上法庭。

蚌山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对房屋交接并未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常理,承租方应当面交付钥匙给出租方,方便双方就交付房屋现状予以确认,房东要求现场交接符合交易习惯。陈先生应当对未能全面履行交付义务而承担责任。因此法院判决陈先生比照房屋租金支付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共1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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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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