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大量假烟。
微信朋友圈购物有点靠不住了。近日,安新警方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利用微信销售假烟案,抓获嫌疑人4名,涉案金额达20余万元。
接到举报
抓获两名贩卖假烟嫌疑人
2016年4月,安新警方收到安新县烟草专卖局一条案件协查线索,多名网民通过微信在网上销售假冒“中华”“云烟”“玉溪”“利群”“黄鹤楼”等多种品牌香烟。收到该协查线索后,安新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调查组。按照烟草专卖局提供的协查线索,民警们经过多日的走访调查,锁定在安新县销售假烟的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女,27岁,安新县安新镇人),并于4月20日将熊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交代了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4月份期间,其通过微信向他人购得假冒品牌香烟,在明知其所销售的品牌香烟为假烟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等方式再销售给他人,非法销售假烟价值5万余元,从中获利2万余元。为查清假烟来源,安新警方通过连日突审,掌握了熊某某上线线索,于4月23日将熊某某上线席某某(男,33岁,安新县刘李庄镇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席某某如实交代了2015年11月份至2016年4月份期间,其通过微信向他人非法销售5万余元假烟的犯罪事实。
查获假冒香烟1600余条
为彻底打掉该犯罪团伙,经深挖犯罪线索,安新警方顺藤摸瓜发现杨某某(男,53岁,清苑区臧村镇人)、杨某(男,26岁,清苑区臧村镇人),为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席某某购买假烟的上线,有重大作案嫌疑,于6月1日凌晨将二人抓获,在二人驾驶的车内及其住所内查获大量假冒香烟共计1600余条,总价值达20余万元。
经审讯,二人供述,2015年9月份至2016年5月份期间,二人从外地及网上购买多种假冒品牌香烟,储存在家中,然后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将假烟销售给熊某某、席某某等人,从中牟取暴利。
目前,本案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销售假冒商品已被安新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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