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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父亲租共享汽车出车祸 致一死一植物人

2019-06-05 09:44:11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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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冒用父亲的身份证和驾照,在租车公司 APP 上获得租赁资格租到共享汽车,在驾车时撞倒一对父女,导致一死一重伤。

冒用父亲的身份证和驾照,在租车公司 APP 上获得租赁资格租到共享汽车,在驾车时撞倒一对父女,导致一死一重伤。近日,开福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钟某提起公诉。

2018 年 11 月 17 日晚上 8 点多,天空哗啦啦下着大雨。这时,带着女儿栾某在理发店洗头发的栾某华,准备回家。

出了理发店的门后,父女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金马路上,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此路段中心线西侧机动车道上。这个时候,栾某华完全没意识到,危险正向自己和女儿靠近,并将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此刻,钟某正驾驶租赁的共享汽车,由北往南行驶在金马路上。雨越下越大,视线越来越不好。突然,钟某感觉到自己车子的左前部与两个行人相撞了。

这两个行人,就是栾某华和他的女儿。经钟某的车一撞,栾某当即倒地不起,而栾某华被撞到对向机动车道。这时,出租车司机罗某正驾车沿金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他根本不知道受伤的栾某华正躺倒在地,当他开车经过时,导车辆前轮碾压了栾某华的身体。

事故发生后,路人打了 120 和 110。栾某华和栾某被紧急送往湘雅医院。但让人遗憾的是,女儿栾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栾某华则成了植物人。

车祸如此惨烈,肇事司机钟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发后,交警给钟某于做了酒精测试,结果没有发现酒精。这意味着,钟某并非酒后驾车。没有酒驾,那到底是什么导致钟某肇事?

据钟某交代,他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钟某属于无证驾驶。可钟某驾驶的是共享汽车,如果没有驾照,他是如何租到共享汽车的?

原来,事发前半个月,钟某在网上搜索到一款租车软件 APP 并申请注册,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父亲的身份证、驾驶证偷拿过来上传拍照,当系统提示需要人脸验证时,钟某将手机拿到父亲的面前,要他配合摄像头拍照。父亲虽然不知道钟某在做什么,但因急于出门,便配合儿子完成了拍照。

随后,钟某在不到 20 分钟的时间里,顺利通过了人脸验证。让人意外的是,虽然钟某没有走完本人手持身份证、驾驶证拍照上传的程序,但在其缴纳了 1000 元租车押金,绑定自己手机号码后,竟然取得了注册资格,并在一周内四五次扫码用车。

事发当天,他再次成功扫码,取得共享汽车后,他驾车前往某小区办事,结果在回来的路上撞人了。

案发后,钟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垫付 3 万元医药费。

肇事司机钟某违反交通运输规则,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福区检察院在了解到杜某丈夫已为植物人,女儿栾某死亡,其本人怀有身孕,没有经济来源,为了救治丈夫还需四处筹款,属于典型的因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政策。经检察委员会集体研究讨论,该院将依法为杜某发放 2 万元的司法救助,并主动联系相关机构为其提供后续的生活和法律帮助。

此外,针对涉世网约平台监管失当的情况,检察机关将向该公司发放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以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便利的出行服务。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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