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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一小偷入室盗窃后在厨房做饭吃

2019-03-20 13:21:36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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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3月15日,一名小偷潜入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某村的一户人家,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大约500元现金和一辆电动摩托车。

3月15日,一名小偷潜入石家庄市鹿泉区宜安镇某村的一户人家,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大约500元现金和一辆电动摩托车。盗贼临走“意犹未尽”,因为一天多没吃饭饥肠辘辘,竟然在厨房顺便给自己做了顿饭吃。

嫌疑人

夫妻二人回家发现厨房有吃剩的方便面和鸡蛋

鹿泉区宜安镇某村的村民李先生夫妻俩在农村建筑队搞建筑,俩孩子在外地上大学,平时中午两人都是在工地吃饭不回家,3月15日晚上,夫妻二人下班回到家,发现厨房里有吃剩的方便面和鸡蛋,而且原本放在库房里的一箱方便面被拿到了厨房。

大门、屋门和窗扇完好无损,这让李先生夫妇感到很纳闷,询问邻居有没有看见有人来过,邻居都说没有,他们这才意识到家里进了贼,于是赶忙报警。

被盗了!

一台笔记本电脑、500元现金和一辆电动车不翼而飞

接警后,鹿泉区公安局宜安刑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经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卧室梳妆桌上的一台笔记本电脑、抽屉内大约500元现金被盗,李先生还发现停放在库房里的电动摩托车也不翼而飞。

办案民警根据作案现场和遗留的痕迹初步推断,犯罪嫌疑人为1人,其翻墙入院后,推开主屋的窗户,爬进屋内实施了盗窃。犯罪嫌疑人在库房里寻找东西时,看到方便面和停放在那里的电动车。之后,在厨房里给自己做了饭,饱餐了一顿,把盗窃的赃物放在电动车上推出大门外,又将窗户、屋门和大门关好,骑着电动车离开了现场。

嫌疑人

惯偷“臭小”偷到哪吃到哪,已被两次判刑

嫌疑人这种作案手段特别是盗窃后还要饱餐一顿的做法,让办案民警联想起黄壁庄镇一个绰号叫“臭小”(王某)的年轻人,他打小就偷鸡摸狗,不愿上学,是这一带出了名的惯偷,并且偷到哪吃到哪。“臭小”曾在2017年3月22日,因盗窃罪被鹿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去年5月24日,又因犯盗窃罪,再次被鹿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3月16日,民警以通知刑满释放人员到派出所参加例会学习为由,趁机对其家中进行观察,还真发现了被盗窃的笔记本电脑和电动摩托车。民警用手机发出信号,在周边蹲守的民警迅速赶到。当民警指着王某屋里的赃物讯问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时,王某却说:“啥也别说了,都怪我睡懒觉起迟了,我要是早起来把这些东西卖掉,你们就抓不到我的证据,怨我点背又栽了。”在铁证面前,嫌疑人王某束手就擒,并交代了作案经过。

王某,男,29岁,鹿泉区人,去年年底被刑满释放。今年春节过后,王某在某建筑工地找到了活干,可没干两三天就觉着活太累,在家里谎称打工,其实在周边乡镇闲逛。

一日,王某在宜安镇某村闲转时,看到跟自己在一起打工的李先生夫妇住在这个村,王某知道李先生夫妇工作规律,又犯了贼瘾,想方设法找到李先生家的具体住址。3月15日10时左右,径直来到李先生家,翻墙入院,用手推了推窗户,发现没上锁,顺势推开窗户进到屋内,翻箱倒柜,只找到了笔记本电脑和抽屉内500元现金。

王某认为盗窃这两样不解气,又来到库房,看到库房里有方便面和鸡蛋,顿感饥肠辘辘,自己一天多还没吃上一顿饭,就拿着方便面和鸡蛋来到厨房给自己做了顿饭吃。

饱餐一顿后,王某把库房内的电动车推出大门外,把赃物放在车上,王某为麻痹李家人,又返回将窗户、屋门、大门关上锁好,好像什么事没发生一样,这才骑上盗窃的电摩,带上赃物离开现场。

3月17日,鹿泉警方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日常生活中,家庭盗窃给我们造成了经济损失,我们该如何做好基本的家庭安全防范呢?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张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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