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男子对民警挥拳殴打 被警方拘留

2019-02-14 12:25:54 来源:新浪安徽
150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打击违法犯罪,受法律保护。然而,有些民警执法过程中,却遭到暴力侵害。过去的一年,“暴力袭警”一词被网友热议。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打击违法犯罪,受法律保护。然而,有些民警执法过程中,却遭到暴力侵害。过去的一年,“暴力袭警”一词被网友热议。

近日,阜南法院审理了一起暴力袭警案件,被告人刘晓龙(化名)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8年3月26日10时许,刘晓龙驾驶电动三轮车,在阜南县鹿城镇逆行,阜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民警现场劝阻。刘晓龙不仅拒不配合交警执法,还辱骂两位执法交警,并对其中一位交警周某某挥起拳头。随即,交警报警。

阜南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指令后,民警李某某等人到现场处警。在民警告知身份和现场劝说后,刘晓龙仍不配合民警执法,继续辱骂,并殴打李某某。

经鉴定,刘晓龙患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控制能力明显削弱,具有限制行为能力。

近日,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刘晓龙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其在犯罪时尚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或控制行为能力,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提请阜南法院依法判决。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被告人刘晓龙不持异议,当庭自愿认罪。

经法院审理,认定刘晓龙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受刑事处罚。刘晓龙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妨害公务罪
  • 民警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