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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手机和摩托车 被警方抓获

2018-12-18 10:36:41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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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记者从株洲市公安部门获悉,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民警在株洲火车站附近侦办了2起盗窃案件。临近年底,芦淞公安提醒市民,小偷年底“冲业绩”,自我防范要加强。

记者从株洲市公安部门获悉,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民警在株洲火车站附近侦办了2起盗窃案件。临近年底,芦淞公安提醒市民,小偷年底“冲业绩”,自我防范要加强。

芦淞公安分局刑侦中队中队长易羿介绍,12月3日早晨,市民李先生在火车站旁边的某网吧上网时,放在电脑桌上的两部手机不翼而飞。民警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最近在火车站附近出现频繁。对此情况,民警展开布控。12月5日下午,民警在火车站出站口附近发现王某行踪,并实施抓捕,当场从王某身上搜出两部手机。经审讯,王某对其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2月10日上午9点左右,易羿在芦淞市场群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推着摩托车行走,形迹可疑。易羿上前出示证件后,依法对男子进行盘查。经查,该男子姓张,来自黑龙江省,被多次打击处理过,今年10月刚刑满释放。随后,民警将张某口头传唤至建设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张某交代,摩托车是半个小时前在平和堂附近一条小巷内推走的。民警随即联系车主前往派出所认领摩托车。车主接听电话后,才得知摩托车被盗的消息。

佰佰安全网提醒,年底是盗窃案件多发时段,市民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外出时,尽量少带贵重财物和现金;手机、钱包等贵重财物要放在贴身口袋;乘坐公交车时,一定要将背包背在胸前;在商场购物时,随身包一定不能离开视线;外出就餐时,切记不要把包随手放在椅子后;不要将包或贵重物品放在车筐或车内;停车时,尽量停放在车库或有人看管、有监控的地方,记得上锁。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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