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车内物品先后被盗 警方抓获嫌疑人

2018-12-12 11:25:06 来源:都市快报
1559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10月24日、10月26日、10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望春派出所接连接到三起盗窃车内物品的报案,被盗取的财物有现金、银行卡、香烟等,损失物品总价值分别为760元、2000元、21300元。

10月24日、10月26日、10月31日,宁波市海曙区望春派出所接连接到三起盗窃车内物品的报案,被盗取的财物有现金、银行卡、香烟等,损失物品总价值分别为760元、2000元、21300元。

这三起案件作案地点接近、作案时间相似、作案方式相同,望春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将三起案件进行串并,通过视频侦查、现场勘查等侦查手段,将关键信息进行串并,发现他选择在凌晨时进行作案,逐一拉动车辆车门碰运气或是查看车窗是否关上,若未上锁或未关车窗就翻找车内财物,盗取车内财物。

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个人,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作案以后并不直接返回住所,而是打车到外游走,之后再回到住所。

车内物品先后被盗  警方抓获嫌疑人


最后,侦查人员锁定了10月31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窃取银行卡后前往中国银行(张斌桥支行)ATM机取现的视频监控,并追踪到将他送到关爱小区的黑色轿车进行铺开。

“他非常谨慎,穿了一件红色的外套,戴上一个口罩。在取钱的时候,还用一只手试图遮挡摄像头,但是他显然挡错位置了,摄像头完整的记录下了他的行为。”民警鲍徐明说。

口罩影响了民警对他的追踪,但是,嫌疑人所身穿的红色外套和鞋子更加醒目。民警经过长时间视频跟踪,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水某某。

11月6日,望春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水某某在新园路的家中抓获。

水某有盗窃前科。审询时,他说,第三次盗窃时,车主没有关车门,车内有一个钱包,里面有几张银行卡,银行卡背面写着密码。

“本来银行卡密码我是不知道的,结果银行卡背面贴着密码,那你说叫我(作为小偷)怎么办”。水某说,他只能“笑纳”了银行卡里的两万多元。

目前,该水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市民:

1、离车后要确认车门是否锁上,车窗是否完全摇上留个心眼再拉一次车门,不给小偷留机会;

2、银行卡密码勿记录在银行卡背面,且不同银行卡密码勿一致,其中受害人马某某将银行卡密码记录在卡背面,且多张银行卡密码均一致,被犯罪嫌疑人以输入密码方式直接取现。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车内
  • 盗窃
  • 物品
  • 银行卡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