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公司先后两次被盗 警方抓获嫌疑人

2018-12-12 09:59:10 来源:澎湃新闻
1906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新市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讯问过程较为轻松,只因犯罪嫌疑人在记录财物时,很准确地运用了一个“偷”字,这个证据相当给力!!!

新市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讯问过程较为轻松,只因犯罪嫌疑人在记录财物时,很准确地运用了一个“偷”字,这个证据相当给力!!!

要是窃贼都有这个自觉,警察蜀黍破案就轻松了。

11月底的时候,攸县新市镇株洲众森生态园的工作人员左女士前往新市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公司内两次被盗现金上万余元。

接警后,新市派出所到现场调查,排除了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挽回财产损失,办案民警多次召开研判会,在辖区内走访调查、蹲点巡逻……极力开展侦查工作。

一日,在“百日会战”大管控工作中,新市派出所民警发现辖区内易某芳(男,新市镇人)家中突然多了一台崭新的摩托车,易某芳曾因盗窃罪被攸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刑满释放后,易某芳长期在家中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并无经济来源,没有购买摩托车的能力。

民警遂询问易某芳新摩托车的来源,易某芳神情慌张,答非所问。其后,民警对易某芳家中进行搜查,发现上万元现金和两辆摩托车,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警察搜出一张白纸,纸上清清楚楚记录了具体时间和具体所得,而易某芳在记录时,很恰当准确地用了“偷”这个字。

现场搜查出大量现金本文图均为攸县公安微信公众号图

让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崩溃的证据让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崩溃的证据

原本拒绝回答的易某芳面对自己“制作”的证据,只好承认罪行,如实交代。

经查:10月份至11月份,犯罪嫌疑人易某芳多次通过翻墙进入株洲众森生态园内,盗窃上万元现金和一辆摩托车,对于犯罪事实,易某芳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易某芳己被攸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窃贼
  • 作案
  • 摩托车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