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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车司机被罚27000元 扣36分

2018-10-21 19:14:51 来源: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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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辆中型专用校车因没有悬挂号牌被亳州交警拦下,随后经过盘查,交警发现这辆校车还存在超员行为,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又发现了更多的问题。最终,交警部门对该校车驾驶员作出了罚款270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10月10日,一辆中型专用校车因没有悬挂号牌被亳州交警拦下,随后经过盘查,交警发现这辆校车还存在超员行为,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又发现了更多的问题。最终,交警部门对该校车驾驶员作出了罚款270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10日上午7点40分左右,亳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谯城区五马镇拦下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中型专用校。经过盘查,交警发现这辆校车存在超员行为,车上的学生和老师都来自于谯城区五马镇七彩圆梦幼儿园。经清点,车上有24名幼儿园学生,1名跟车老师,1名驾驶员,总共是26人。然而该车核载19人,超员率达到20%以上。

检查中,交警发现虽然该车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但办理了临时牌照,且临时牌照在有效期内。驾驶员邵某介绍,这辆车已经入户,只是号牌还没有下发。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发现邵某持C1驾驶证,不能驾驶中型专用校车。另外,邵某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该校车也没有取得校车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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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因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邵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因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邵某被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因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邵某被处以罚款20000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因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邵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各项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交警部门对邵某作出了罚款27000元、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因使用未取得驾驶校车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该幼儿园将面临1至2万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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