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台风警报未解除擅自出海抢捕 船老大被行政拘留5日

2018-08-14 10:07:02 来源:澎湃新闻
2492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当地一船主因在“云雀”台风期间,台风警报未解除之前擅自出海捕鱼,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12日从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委宣传部获悉,当地一船主因在“云雀”台风期间,台风警报未解除之前擅自出海捕鱼,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1日,今年第12号台风“云雀”来袭。当日正值象山1379艘桁杆拖虾、刺网、笼壶、灯光围(敷)网类渔船解禁开捕。考虑到台风可能带来的影响,象山县防指于7月31日17时启动防台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前,所有渔船严禁出海,并于2日将该防台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该响应一直持续至8月3日10时40分。

就在3日凌晨,象山石浦镇的船老大张某某驾驶船号为浙象渔31067的渔船冒险出海捕鱼。县海洋渔业部门与镇政府值班人员在发现后,通过北斗卫星系统向渔船发出信息,劝其返回。然而,张某某回复海上风浪不是很大,没有什么影响,拒绝返回。直到9日,张某某才返回石浦港。8月12日下午,张某某到石浦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据张某某交代,当时船上连同他一共有10个人,因伏休了3个月,便想着早点出海,抢捕第一网,没有想到后果会这样严重。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关“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条款,最终张某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

佰佰安全网提醒大家:在参与户外活动的时候,还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必须在进行活动的同时确保自己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户外活动所带来的效果。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捕鱼
  • 台风
  • 出海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