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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8日 天安门恐怖袭击事件 5死 40伤

2015-11-03 17:04:41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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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历史的今天,2013年10月28日,中午时分,发生在天安门前金水桥边的汽车冲撞致人伤亡案件于30日宣告破获。北京警方初步认定该起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5名在逃涉案人员已全部抓获。

历史的今天,20131028日,中午时分,发生在天安门金水桥边的汽车冲撞致人伤亡案件于30日宣告破获。北京警方初步认定该起事件是一起经过严密策划,有组织、有预谋的暴力恐怖袭击案件,5名在逃涉案人员已全部抓获。这起公共安全事件应给与恐怖组织警告,禁止发动恐怖袭击,同时也提醒相关部门应加大对恐怖组织的打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恐怖袭击和人员伤亡。

2013年10月28日 天安门恐怖袭击事件 5死 40伤

事件概况:
2013
1028日,乌斯曼·艾山及其妻子母亲等3人驾吉普车闯入长安街,沿途快速行驶故意冲撞游人群众,造成2人死亡,40人受伤。撞向金水桥护栏,点燃车内汽油致车辆起火燃烧。车内的乌斯曼·艾山等3人当场死亡。

事件救援:

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北京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抢救伤者,迅速查明真相,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首都安全稳定。

北京市公安、应急、卫生等相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并组织施救,受伤人员被全部送往附近医院救治,139分,现场交通恢复正常。

据北京急救中心介绍,事件发生后共调派6辆救护车前往,共将11人送往医院救治。

事件结果:
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北京“10.28”暴力恐怖袭击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分别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和玉苏普·艾合麦提死刑;以参加恐怖组织罪等,分别判处其它五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5年至20年。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四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名罪犯被执行死刑。8名罪犯涉及北京天安门广场暴力恐怖案,阿克苏地区抢夺枪支、袭警案,喀什地区非法制爆案等5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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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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