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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5日 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事故 40人死

2015-05-22 10:21:33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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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04年2月15日,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在一所简易草棚内进行“铺堂忏”活动,在草棚门口外焚烧锡纸叠成的“元宝”,引燃草棚起火成灾。火灾共造成40人死亡。

2004年2月15日 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事故 40人死

2004年2月15日 浙江海宁“2•15”特大火灾事故 40人死

事故概况:

2004年2月15日,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在一所简易草棚内进行“铺堂忏”活动引燃草棚起火成灾,共造成40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2月15日上午8时30分开始,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50多位妇女,主要是老年妇女,聚集在一个非法搭建的60平方米的草棚内,在一位陈姓神汉的支持下,从事一种“普堂忏”的祭拜迷信活动。下午2时15分,不慎失火,引燃草棚,祭拜者慌乱中涌向南边小门,草棚坍塌燃烧,导致40人死亡、3人受伤的恶性惨剧。当地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扑救,于2时45分扑灭火灾。

据调查,这次招致火灾的草棚搭在当地一座土庙的旧址上,2000年以来已经三建三拆。去年5月,当地周和珍等3名妇女发起,重新搭建起草棚,供陈姓神汉主持“普堂忏”迷信活动。“普堂忏”是在当地老年妇女中流行的一种迷信活动,迷信者可以“来世转运”。从2000年起到本次事故前,当地已经进行过六七次迷信活动。

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立即成立“2.15”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夏宝龙、章猛进、王辉忠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海宁市紧急对本区域内小庙小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地毯式检查。排摸出来的非法庙宇,已经全部拆除、取缔或者封停。公安机关已对非法进行迷信活动的周某、陈某实施刑事拘留,对卢某等2人实施监视治疗。由于省委、省政府部署及时、措施得当,嘉兴和海宁市委、市政府落实工作有效,使人员的救护和善后工作有序进行,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焚烧锡纸叠成的“元宝”不慎引起火灾。当日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在简易草棚内进行“铺堂忏”活动,在草棚门口外焚烧锡纸叠成的“元宝”,因未熄灭的锡纸“元宝”被风吹到草棚西南角,引燃草棚起火成灾。

事故反思:

发生这一特大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告戒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谨慎,不能因麻痹大意而铸成大错。目前全省火灾频发,形势严峻,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堵塞漏洞,消除消息,才能根本扭转被动局面,如不真抓实干,流于形式,很可能祸不单行,继续出现新的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更大损失。因此,从现在开始,全省要组织部署防范火灾专项整治,拉网行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这次事故也反映了当地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在整治迷信活动场所中,重视阶段性专项清理,而忽视经常性管理;二是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事故追查: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海宁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党内警告处分;同意张仁贵引咎辞职,辞去海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海宁市市长职务。对黄湾镇、五丰村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书记宋新华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林海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长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党支部书记平建华党内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村委会主任祝福金党内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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