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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1月22日 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火灾安全事故 26死

2016-02-16 17:36:27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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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历史的今天,1991年11月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造成 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历史的今天,19911122日,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造成 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员工违章作业导致的,提醒员工要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不要违章作业,正确操作,消除安全隐患,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1991年11月22日 原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火灾安全事故 26死

事故概况:

19911122日,刘桥一矿掘进一区大班班前会上,机电队长布置孙某某当日下井65采区皮带机卷JD—25内齿轮绞车的80N开关,以待使用。该队副队长告知孙该开关有一相漏电。孙检修了80N开关,更换了该开关的零部件,但没有查明和排除故障的情况下,就让65采区变电所送电,孙按动按钮试车,由于检漏继电器未动作,导致开关短路,加之65采区下部变压所变压器未跳闸,短路电流冲击到变压器低压侧,因低压侧接线端子的压接处紧固程度不够而产生电弧火花,引起该处弧光短路,产生强大电流和高温,将低压侧绝缘瓷头炸碎,继而造成炸脱瓷头的低压侧接线柱接触变压器外壳,再次短路,使变压器油温和压力急骤上升、着火,燃及运输带和其他可燃物,形成猛烈火势,致使井下作业人员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事故发生后,附近居民立即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进行救援,并通知120 前去救助伤员。

事故原因:

这起火灾安全事故系员工违章作业导致的。

事故结果:

事故共造成2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人民法院对机电队工人孙某某、电管队副队长苏某某、机械化队队长周某某分别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有期徒刑2年,缓刑3;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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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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