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大雪压塌公交站台”事故的调查结果今日公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通报称,认定1月4日合肥市望江路BRT公交站亭顶板倒塌事故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共有4名涉事人员被刑拘,多个单位负责人被处理。
安徽合肥“大雪压塌公交站台”事故的调查结果今日公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通报称,认定1月4日合肥市望江路BRT公交站亭顶板倒塌事故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共有4名涉事人员被刑拘,多个单位负责人被处理。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为连接公交站亭顶板与立柱的承托弓铸铝件强度不足,发生断裂,造成顶板倒塌;主要原因是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设计深度未达国家标准,图纸修改后未经审查,安徽省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盲目施工,浙江信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合肥市重点局、合肥公交集团在设计、招标、建设、监管等环节存在失职行为。
不是天灾,而是人祸
被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通俗表达就是: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多个公交站台,因顶部积雪未能及时清理而垮塌,造成市民伤亡,让人始料未及。此事与站台建设单位管理不到位或工程质量有关,或许早已在意料之中。但围绕公交站台建设的所有安全、质量把关环节全部失守,还是着实令人大吃一惊。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该批公交站台的安全隐患早在建设过程中就暴露过:建设单位曾因施工进度缓慢,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管理严重不到位”,并处罚款。然而遗憾的是,批评与罚款并未改变工程“被大雪压塌”的结局。有鉴于此,我们是该怪处罚太轻,还是怪责任人存有侥幸心理,未能坚守责任担当、真正履职到位?
不出事都没问题,一出事都是“豆腐渣”。可以想象,若在公交站台的建设中,有一个环节能够切实守住,恐怕都不至于被积雪压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顺着这一逻辑,我们再次意识到,与具体伤害和负面影响相比,事故发生链条所揭示的另一种现实——自然天气成了唯一负责任、不会撒谎的“质检员”,显然是更让人唏嘘、更具悲剧色彩的荒唐境况。
在设计、招标、建设、监管等方面建立全套的分工、标准机制,并由不同的专业机构和责任主体负责实施,这是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的必要举措,也是公共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但不少类似事件中,在责任颟顸与利益纠葛之下,这套现代化机制表现得异常脆弱甚至成为一种摆设。最靠谱、最公正的“检测员”,往往依然是最原始的自然因素。一来二去,在面对公共领域的种种咄咄怪事之时,人们只能无奈地发出慨叹:人在做,天在看。从这个角度来讲,一场雪所暴露的监管失序和责任荒芜,未尝不是一个有关现代化的隐喻——我们离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究竟还有多远?
一次又一次的事故在呼唤“吹哨人”制度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认定结论,合肥市分别给予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安徽创誉公司法定代表人熊圣建等4人被刑拘,另有多人被行政记过,相关单位也被处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这样的处理结果,不可谓不大快人心。
不过,我们不能总让老天爷来客串质检员。毕竟此类事件存在很大的偶然性,难以让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打消侥幸心理,树立对于质量安全的敬畏。再者,等到问题暴露出来,往往已经造成了一定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事后再严厉的追责都无法挽回。
应该说,在工程管理质量方面,我们已经有了一整套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而再好的制度,也要靠人来执行。在现实中,有些人或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或相互勾结,沆瀣一气,让管理制度沦为“稻草人”。对此,还应落实“吹哨人”制度,让内部知情人在发现问题后,通过隐名举报或实名举报,尽早吹响哨声,大幅度降低监管成本。
目前,“吹哨人”制度已在食品安全领域广泛实施,但在工程质量方面作用仍不明显。有关部门应探索建立举报激励机制,对于爆料的知情人士予以保护和奖励,从内部攻破堡垒,让弄虚作假的不法企业现出原形。
责任编辑:吴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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