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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劝阻吸烟致死”案改判 释放正义力量  

2018-01-24 16:53:56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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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7年5月,杨先生在小区电梯内劝一老人不要抽烟后,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离世。后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四十余万元的赔偿。

2017年5月,杨先生在小区电梯内劝一老人不要抽烟后,二人产生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离世。后老人家属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四十余万元的赔偿。

大半年过去了,1月23日,电梯劝烟猝死案件又有了新进展。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田某某与被上诉人杨某生命权纠纷一案,二审法院认为正当劝阻行为与死亡结果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劝阻者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场所劝阻吸烟是公民的天然权利,又是道德义务

中国社会目前已进入到老龄化阶段,关于老年人的社会报道屡见不鲜,老年问题已经变成社会热点问题。继好心人扶老人被讹之后,好心医生劝阻老人电梯吸烟又引起社会的广泛热议。

电梯等公共场所早已禁烟,这是烟民都深知的常识。同时,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既是公民的天然权利,又是道德义务。此外,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既是维护自身健康,也是维护公众的健康。

事件起于老人在电梯内吸烟,杨某阻老人吸烟,谁都不会想到,仅仅几句电梯劝烟,会让自己“摊上大事”。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其亲人心脏疾病发作死亡,令人痛心,值得同情,但不依不饶、还索要天价赔偿,这就不道德了。

杨某此前不认识段某某,也不知道段某某有心脏病史,其劝阻段某某吸烟是履行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不存在加害段某某的故意。虽然从时间上看,杨某劝阻段某某吸烟行为与段某某死亡的后果是先后发生的,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老人心脏病突发,是杨君所无法预料的,现在将责任推到杨君身上,显然不对。

二审予以改判,有利于传播社会正能量

劝阻吸烟致死案”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医生杨某的行为很容易引起大家的共鸣。生活中,因劝阻吸烟而遭受白眼甚至辱骂者,并不鲜见。

任何人在生活、工作等社会活动中,难免要碰到有人不遵守规则乃至从事违法活动。对此,有人可能漠视不管,有人则仗义执言,敢于出面劝阻或制止不法行为。而后者才是社会的正能量,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关键力量。

二审改判的积极意义在于,基于司法行为对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诸如劝阻吸烟等予以充分地肯定,是对仗义执言行为的鼓励,鼓励整个社会积极主动地制止社会不良行为,有利于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正确社会价值观。

培养烟民文明吸烟,营造一个全民守法的社会氛围

所以说,事件的结局还是另大家满意的,正能量得到了正义的审判。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国家可以在会议场、办公场所、公共集会场所除张贴禁烟标识外,有条件的鼓励设立吸烟室;对无视社会公德,在公众场合吸烟、乱扔烟头的现象严加制止,以道德和法律的方式,对烟民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逐步培养烟民文明吸烟、维护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以此,为大家营造一个全民守法、和谐有序的社会氛围,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责任编辑:吴梦莉

结语
  目前我国仅有部分城市出台了公共场所禁烟法规,全国性的禁烟法规还有待出台。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平衡控烟和烟草工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从源头上减少烟草生产及供应,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有人吸烟,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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