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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面前,切莫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

2017-08-10 17:38:17 来源: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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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然而,就在灾情发生几小时后,网络上关于地震的谣言也在纷纷发酵。

8月8日21时19分,四川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目前,抗震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然而,就在灾情发生几小时后,网络上关于地震的谣言也在纷纷发酵。到目前为止,网络上有部分流言出现,有预报谣言、灾情谣言和灵异谣言等,还有一些骗子打着“救灾”旗号趁机作妖、坑蒙拐骗。

谣言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让更多的民众“受灾”

在互联网时代,趁乱兴风作浪,散布谣言。谣言混淆视听是救灾进程中的绊脚石,它的次生灾害不容小觑。网络谣言,作为网络中最为典型的毒瘤,存在于虚拟世界,却对我们的现实世界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

重大突发事件往往容易出现谣言多发。从汶川地震到玉树地震,再到此次的九寨沟地震,谣言总是“相随相伴”,其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总有一些无聊的“旁观者”趁机“刷存在感”,一些心怀不轨之徒趁机敛财,这些人或夸大灾难的威力,煽动民众负面情绪;或是假借权威身份,预报虚假二次灾难信息,引发民众恐慌等等。与此同时,网络谣言也在不断的损害公共利益,甚至,许多危害极大的网络谣言已经危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某种角度说,面对地震,人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也是对灾区群众的一种呵护,而造谣、传谣,则是对灾区群众感情上的一种伤害,也是对正常的抗震救灾安排的一种破坏。在不明地震真实灾情的情况下,不负责任地随意编发、转载和传播有关地震灾害的信息,不得不让人担忧和揪心。地震灾害面前,未经核实而转发和传播的信息,就等同于是造谣、传谣,就是给抗震救灾添乱。

灾难面前,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灾难发生时,个别人总喜欢取一个醒目的标题,编造一些段子,配上八竿子打不着的图片或视频混淆视听。这种行为,不但引起群众恐慌,也容易滋生其他投机倒把甚至违法犯罪行为。最终,这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关于地震的消息、普及地震的科学常识等等,都可以算是一种正常的反应,如果灾区人民有需要,国家有号召,参与捐款捐物,更是对抗震救灾的一种直接支持,但是捏造、转发和传播各种和地震有关的不实消息、谣言,则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做的。

对于恶意传播谣言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这些法律法规意味着,造谣传谣者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对那些恶意蹭热度或是大发灾难财的谣言制造者,不能手软,要追查到底,对已经产生危害的,要严惩不贷。这样,这些谣言制作者才能吃一堑长一智,这些惩罚案例也才能发挥以儆效尤的功效,从而最终实现消除救灾“杂音”的目标。

努力去做一个“智者”,切莫成了谣言传播的“帮凶”

我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首先要提高认识,努力去做一个“智者”。而要想成为一个“智者”,就必须要学习相关的知识,一切信息来源要以官方媒体报道的为准,不要道听途说。其次,当我们收到一些真假难辨的消息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客观分析,要在确认消息真实性之后再转发,不要被虚假的谣言蒙蔽,拒绝成为传谣者。最后,需要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律意识,牢固树立“造谣传谣是违法犯罪行为”的观念,坚决不能触碰红线,不越雷池半步,不做谣言传播的“帮凶”。


责任编辑:吴梦莉

结语
  抗震救灾,需要守护生命的“和声”,不要阻滞凝心的“杂音”。只有各方共同发力,拒绝谣言,更多的生命才能延续,无声的大爱才能传播,救灾的“和声”也才能更美。

你认为造谣传谣者应不应该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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