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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印发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8-12-02 15:5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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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安全生产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是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

安徽省关于印发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安徽省

发布文号: 皖安[2003]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2003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意见

安全生产关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是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目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事故发生较多,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

2003年全省安全生产目标是:力争全年伤亡事故总数低于上年;力争工矿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比上年下降10%;力争杜绝工矿企业特大伤亡事故。

2003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安全生产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

(一)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今年是实施《安全生产法》的第一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年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提高认识,警钟长鸣,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

(二)开展“学法规、找差距、促安全”活动。各行各业都要发动职工,对照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查找不安全因素,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促进生产安全。

(三)完善《安全生产法》的配套法规和制度。依法制定《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四)坚决追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贯彻情况检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事故。对失职、渎职产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和隐患整治不力的,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经营的,隐瞒事故或者发生事故后逃匿的行为等,一直到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要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职责,一丝不苟地、不遗余力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制。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政府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其它基层组织,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

(四)继续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各级政府、各行各业、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标准和办法,严格考核,加大奖惩,努力提高全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水平。

三、综合整治,力求长治久安

(一)继续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总体要求,制定深化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继续抓好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建筑、成品油油库和加油站、中小学校危房等九项安全专项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场所,继续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整治的重点行业是: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

整治的重点地区是:事故多发和安全监管任务重的县(市、区)、乡(镇)。

整治的重点企业是: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的国有煤炭生产企业;2002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单位;非公有制小企业。

(二)继续排查治理重大、特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各地要建立危险源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事故隐患管理档案,按照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危险源监控和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的责任、措施和期限,堵塞安全漏洞。严格实行隐患整治工作月调度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治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加强安全监控和防范。对无法保证安全的,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治。对完成整治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案;验收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再行整治。

(三)认真做好安全专项整治验收工作。严格依据有关安全法规、规程、标准和要求进行整治验收,注重质量和效果。对验收合格的,经有关整治领导小组批准后恢复生产;对整治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和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四)想方设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有效办法,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等措施,努力建设“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新机制。

四、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级政府要依法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法定程序,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积极探索在实行政府综合执法情况下的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和途径,提高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水平和效能。重点抓好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和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特别加强对第三产业的安全管理。交通运输、仓储、商贸、餐饮、文化娱乐、旅游、卫生、体育、教育以及社会服务业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各地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要时段的安全监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二)加大企业伤亡事故的经济责任。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企业中推行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的经济处罚力度,以经济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三)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和标准等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把市场准入关和清出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批新设立的高危行业企业。对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及其它重大危险设备、场所,严格执行安全审批程序和年检制度。

(四)改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各级政府要采取多种形式,监督检查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在组织开展区域性安全生产检查的同时,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危险程度和安全状况,规范安全检查的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并记录检查和处理结果,纳入安全监管档案,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规范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狠抓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上半年完成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督局的设立任务,配精、配齐人员。继续抓好安全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建立一支高效、勤政、专业、廉洁的政府安全监管队伍。加强对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中介机构的监管。

(六)加强事故救援工作。依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原则,按照3至9人、10至29人、30人及以上三个等级,分别由县(市、区)、市、省级政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重大、特大危险源和安全事故隐患所在、所属单位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损失。

(七)加强安全事故管理。认真执行安全事故快报、月报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加强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督查。

五、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

(一)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狠抓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搞好安全生产。逐步推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制度。

(二)加大企业安全投入。生产经营单位增加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生产环节始终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尤其是在关键环节、要害设施和事故易发领域推广使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

(三)认真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新增生产力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防止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四)开展企业的安全评估。制定分行业的企业安全等级标准,通过对企业的安全基础工作、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划定等级,对等级低的企业,实施重点安全监管,促使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今年试点行业是:煤矿、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露天非煤矿山、电力等。

六、广泛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强化舆论宣传。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和专版,宣传安全法规和知识,报道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安全生产素质。

(二)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过公开典型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

(三)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对高危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实行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继续抓好对县(市、区)、乡(镇)政府负责人和发生了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负责人、业主的安全培训。

(四)认真组织开展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突出“实施安全法,人人保安全”的活动主题,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创建安全文明社区、乡镇和班组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在居民小区、乡镇和高危行业的企业开展安全创建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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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