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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怎么办

2018-01-05 12:24:42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973人阅读
导语:

群众对卫生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是看病难、看病贵。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有48.9%的群众有病应就诊而不去就诊,有29.6%应住院而不住院,充分说明了群众看病难的基本状况。出现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二是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三是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相当多的群众靠自费就医;四是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市场化倾向,公益性质淡化;五是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六是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没有形成。出现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怎么办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佰佰安全网郑重提醒大家要重视这个问题。

出现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怎么办

整合医疗资源,实行分级诊疗,提高医院的运营效率,是医改的大方向,也是解决大医院“看病难”的有效路径。按照合理的医疗资源配置来说,区域内的公立医院应该实现联网运营,分工合作,合理分流病人。中国医疗看病难、挂号难的问题,不能通过在挂号大厅里玩猫鼠游戏来治标,而是要通过在医保制度、医生资质评审制度、医疗资源分配制度等一系列上的问题来治本。如果患者的委屈与痛哭,只是换来了常见的一阵风式的大检查,那么只能说我们的管理部门缺少正视问题的勇气与改革的决心。出现医疗事故护士应该怎么办呢?就让佰佰安全网的小编和你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从患者家属的角度看,如果要追究医疗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只能向医院追究,至少在诉讼程序中要同时追究医院和实习护士的责任,似欠缺依据。(但不排除司法实践中支持此种诉讼方式)即便是同时追究,双方也应负连带责任。从医院和实习护士的关系来看,院方在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是否可以向实习护士或其他相关主体追偿。就要看实习护士是否存在重大过失或医院是否与相关主体订有责任分配协议。

实习护士不是护士,不能单独从事医疗护理行为,也不能完全的按照对护士的“三查七对”等要求约束他,且其行为本身是在院方认可的情况下进行的,似不能完全归责于她。但对“准专业”人员而言,用错药这种低级错误又似不可原谅。就看法院怎么判断了。

医护人员如出现医疗事故的,不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由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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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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