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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肝损如何治疗

2018-04-19 17:34:21 来源: 佰佰安全网 1845人阅读
导语:

大家应该都清楚肺结核如果治疗不及时经常会出现一些并发症,还有可能对其他器官造成损伤,那么肺结核肝损如何治疗呢?让佰佰安全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介绍吧。

肺结核肝损如何治疗

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侵及许多脏器,以肺部结核感染最为常见,排菌者为其重要的传染源,肺结核可以根治吗?当然了,现在有很多抗肺结核的药物,只要是规律、足量、联合用药、经过6-12个月的治疗,是完全可以治疗好的,少数患者感染灶可以完全吸收,也就是可以彻底治愈;多数患者可能会有阴影,感染灶固定,甚至钙化,其中多数不会复发,也就是不影响正常生活,也就是痊愈,只要少数患者抵抗力下降后可能会复发,千万不可没症状了就不吃药了,那肺结核肝损如何治疗呢?

一、预防措施

注意既往病史的询问,注意患者的年龄、性别、目前体质、是否使用其它药物、是否嗜酒、是否存在肝脏基础疾病或潜在的肝损害因素。在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每月检测肝功能,出现食欲减退、精神不振时,应及时检查肝功能。对低蛋白血症者应及时调整其血浆蛋白水平。用药前最好能检测IgE、IgG 、IgM和补体C3水平,以便出现反应时复查对比,作为判断变应态反应存在和区别变态反应类型的参考。根据病人具体情况确定治疗方案、给药剂量及给药时间间隔。

二、处理措施

1.单项转氨酶升高者一般为药物的毒性反应或肝脏对药物的一时性不适应,大多不需更改方案。单项转氨酶轻至中度升高持续2周以上者可在使用如还原型谷胱甘肽(泰特),甘利欣之类护肝药的情况下继续原方案治疗,也可适当减少用药种类(包括非抗结核药物)或减少某1到几种药物的剂量或延长用药间隔时间。一组752例的资料分析中,抗结核治疗后AST>2×ULN的有61例(占8.1%),其中50.8%(31例)未停药,23%(14例)停药后再用原药,26.2%(16例)修改用药方案,全部完成预定疗程。也有学者将AST≥6×ULN的患者暂不停药,每2周评价1次肝功能。如第一次评价肝功能无好转,则停用INH和PZA,后续评价时若肝功能好转,则每2周逐次加INH 100mg/d、300mg/d、PZA500 mg/d、2000 mg/d;若肝功能仍无恶化,可恢复原有治疗。任何一次评价发现肝功能恶化,都停止加药,并改变治疗方案。

2.重度转氨酶升高或伴黄疸时应慎重考虑。大多主张及时停用抗结核药物。近年来一些报告值得借鉴,有利于避免因不必要的停药影响抗结核治疗。有报告对AST 8×ULN、总胆红素(TB)67.5µmol/L(4×ULN)者,在不改变治疗方案的情况下加用泰特0.6g/d静脉点滴,3周内使肝功能恢复正常。或在护肝治疗保护下,改RFP为利福喷丁坚持有效抗结核治疗。也有报告对总胆红素>4×ULN者,给予激素治疗和短期停用抗结核药,1-2周后肝功能基本恢复,在给予护肝药和激素中程治疗保护下,再按原方案将RFP改为利福喷叮继续抗结核治疗,肝功能未再反复。亦有报告用RFP后黄疸指数升高,经并用激素未更改方案,持续治疗成功者。

3.RFP中毒性肝损害引起凝血因子异常者,可以补充维生素K,促进Ⅱ、Ⅶ、Ⅸ、Ⅹ因子的合成。若纤维蛋白原含量低,只补充维生素K效果不明显,可勺情使用新鲜全血或血浆,也可酌情应用凝血酶原复合物PPSB(健康人血浆精制而得的冻干制剂)。

4.低蛋白血症者及时适当补充白蛋白。

5.药物过敏性肝损害的治疗。

通过佰佰安全网小编的介绍,肺结核肝损如何治疗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多的传染病安全知识,那就继续关注本网其他栏目内容吧。


责任编辑:张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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