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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新国标于4月1日起实施

2016-06-02 10:52:19 来源: 佰佰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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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2月4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9593-2015),该标准于2016年4月1日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2月4日批准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组合烟花》(gb19593-2015),该标准于2016年4月1日实施。新国标对烟花中的药种药量、筒体的规格与材质、主体的稳定性及检验规则进行了修订,完善了对引燃装置的要求,增加了产品标志的规定、燃放安全距离及正确燃放姿势的要求,并在附录中详细介绍了警示语与燃放说明的写法。

近日,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国标按危险等级将产品分成a、b、c、d四类,非专业的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c级和d级产品。与替代标准gb/t19593-2004相比,新国标主要进行了如下修改:

用药更安全。降低了产品的用药量,无论是单发用药还是总药量都比之前要低,c类产品的装药上限由1500g下调至1200g,安全性更高。对于个人燃放类的组合烟花,新标准规定了最高高度不得超过300mm,而且高度与底面的比值从原来的2.0改为现在1.5;另外,要求在倾斜角度30°的条件下不倾倒,高于原标准的12°,增加了产品的平稳性。要求引燃引火线颜色必须为绿色,并增加护引装置。引燃时间也比之前更严格、更精确,由以前的6~12秒降到现在的5~8秒。对于产品标志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新增了燃放者年龄要求、警示语、警示说明等内容。

佰佰安全网建议消费者们购买与燃放烟花时应注意:

1.到正规商家购买。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都实行许可证制度,不能随便售卖,因此购买时认准有合法手续的商家,同时看产品包装上的标志是否清晰,是否标注有“个人燃放类”字样。

2.燃放时,选择室外空旷并上空无障碍物处,保证远离人群,离建筑物25米以上,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居住集中区域的场所燃放。将烟花直立平放于坚实、平整地面,并注意按向上标志摆放,防止烟花因燃放产生震动而倾斜或倾倒。

3.点火前,撕开点火引线贴,人体偏离烟花0.5米以外,身体任何部位切勿置于产品上方,用香烟或香棒点燃绿色安全引火线(无绿色安全引火线严禁燃放),人迅速离开,至离产品30米以外的安全区域观看。

4.燃放过程中如发生间隔时间超长、断火、熄引,切勿立即靠近和探头查看,严禁再次点燃。




责任编辑:刘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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