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判了!广州一男子虚构警情恶意拨打“110”,一年时间高达612次,取保候审期间也没消停

2025-08-14 10:21:01 来源:极目新闻
66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据媒体报道,2024年2月,被告人蔡某使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99次,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据媒体报道,2024年2月,被告人蔡某使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99次,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期间,蔡某于2024年5月使用电话号码B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272次;于2024年8月使用电话号码A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76次。

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于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3日两次对蔡某进行行政处罚,但蔡某仍不改正,又多次以办不了门禁卡、虚构被人殴打等事由拨打110报警电话。

2025年2月,蔡某使用电话号码C连续拨打110报警电话共计165次,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蔡某在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后,仍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612次,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

最终,白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蔡某犯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本判决现已生效。

法院指出,作为打击违法犯罪、为人民群众解危济困的“生命线”,恶意反复报警占用的可能是他人的“生命通道”。本案中,被告人蔡某无视国家法律,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蔡某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蔡某自愿认罪,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前科情况,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110报警电话是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无故非法占用是一种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瑞霖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虚构警情
  • 恶意拨打110
  •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相关阅读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