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司机路上遇交警查酒驾,不仅不配合,还企图弄虚作假,最终被交警识破,教育后测试结果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1日晚,郑州一司机李某某晚饭喝了一杯红酒,以为没事儿,不巧路上却遇到郑州交警查酒驾,此时的他一边心虚,一边还自作聪明,期初,反反复复检验7次,都不能得出有效结果,交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李某某终于在第8次配合交警检验,经检验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11日晚,郑州交警五大队金水中队在北三环索凌路口,开展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21时40分许,一辆号牌为豫A6***U的黑色轿车沿北三环由东向西行驶而来,见到前方有交警拦检,该车在行驶中明显减速,执勤交警立即上前对该车依法进行拦检。该车车主为一名男性驾驶人,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车内有酒味,遂立即使用呼气式酒精快测棒对李某某进行检验。自知喝酒了的李某某十分心虚,对着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耍起了赖,反反复复假吹了7次,都没能验出有效结果。最后,在交警的教育下,李某某终于主动配合交警执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验,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面对检测结果,李某某后悔极了“我晚饭时喝了一杯红酒,以为没事儿”。
经了解,李某某饭局结束后,其未喝酒的客户驾驶李某某的车并载其回家,行驶至北三环文化路附近时因客户到家了,李某某就拒绝了客户送其回家的要求,然后自己驾车回家,谁知在索凌路口被民警查获。事后,李某某已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心存侥幸的行为懊悔不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开车不仅违法,更是置安全于不顾,一旦发生事故将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沉痛的灾难!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生命无价,禁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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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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