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站“督查回声”消息,泉州市许先生2020年7月24日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东方中学要求每位学生家长捐款250元,用于购买教室空调和线路改装。
针对泉州市安溪县湖头镇东方中学要求学生家长捐款购买教室空调和线路改装,国办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福建省政府核查办理。
福建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要求泉州市开展核查工作。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东方中学位于安溪县湖头镇上田村,系公办初中学校。2020年6月,东方中学班级家委会倡议为教室安装空调,经学校同意,初一、初二共10个班级的学生家长交纳100-2000元不等金额的捐款,共计139615.33元。
截至8月5日核查当日,初一年级所有空调安装完毕,初二年级尚未安装。安溪县政府根据核查情况,要求东方中学全额清退捐款,明确原购置空调及线路改装等费用全部由湖头镇政府支付,责成县教育局对东方中学校长诫勉谈话,并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排查。截至8月8日,所有捐款清退完毕。8月12日,泉州市教育局印发通知,组织所属县(市、区)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
小编提醒:学校的这种做法已经可以说是变相的把自愿捐款变成了“被自愿捐款”,这种做法已经偏离了自愿捐款的本质。我们应该明白捐款是自愿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强制进行捐款,学校是无权强制要求学生捐款的。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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