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非法网购他人信息冒充黑社会诈骗3万余元 3人获刑

2020-08-19 19:19:28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
2280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非法购买他人的网上购物信息,并合伙冒充黑社会、讨债公司,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非法网购他人信息冒充黑社会诈骗3万余元 3人获刑

非法购买他人的网上购物信息,并合伙冒充黑社会、讨债公司,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近日,固镇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下旬,被告人陈某与张某(已判刑)、徐某(已判刑)经预谋后伙同他人购买网上购物的客户信息后,在被告人陈某家附近的山上,拨打客户电话冒充黑社会、讨债公司,欺骗客户说购物时并未支付购物款仅支付邮费,现卖家委托其公司收回购物款,并采用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财物共计336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黑社会人员或者讨债公司人员,通过打电话方式对他人进行威胁、恐吓,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且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做出以上判决。

佰佰安全网提醒:目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不断高发,虽然公安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但案发势头不止,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相关的防诈骗知识,谨防上当受骗。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张奕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黑社会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