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上海地铁站抽烟被便衣保安发现,抽一支烟被罚500元。
在上海地铁站抽烟,会面临什么?7月18日13时37分许,在上海地铁2号线世纪大道站的站台上,一名男子在等候列车时掏出香烟抽了起来。轨交总队便衣保安发现了这一幕,当场制止了这名男子的吸烟行为,并将该男子带至公安机关。
到案后,经民警了解,吸烟男子彭某某54岁。他自称,因等待列车时烟瘾难忍,便在车站站台上抽起了烟,当时也没有注意周围的禁烟标志,更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经过民警教育后,彭某某认识到了自己吸烟的行为可能带来的危害,并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彭某某因涉嫌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轨交治安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再次提醒市民乘客,轨道交通区域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吸烟行为不仅违法,更可能带来安全隐患,为了自已和他人的安全健康,请勿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责任编辑: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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