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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男子犯下三起性侵案 被逮捕

2020-07-14 17:15:34 来源:莆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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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莆田男子林某,1977年11月出生,家住秀屿区,在他人生的20年内犯下三起强奸罪,丧心病狂!2001年2月21日,林某因犯强奸罪被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03年12月4日刑满释放;又因犯强奸罪,于2010年1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于2014年3月4日刑满释放。先后两次入狱,林某不但不思悔改,于2019年7月30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逮捕。

莆田男子林某,1977年11月出生,家住秀屿区,在他人生的20年内犯下三起强奸罪,丧心病狂!2001年2月21日,林某因犯强奸罪被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03年12月4日刑满释放;又因犯强奸罪,于2010年1月20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于2014年3月4日刑满释放。先后两次入狱,林某不但不思悔改,于2019年7月30日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刑事拘留,8月8日被逮捕。

男子犯下三起性侵案 以治青春痘为借口强奸女生

                                                 网络配图

2019年7月27日中午,林某打电话给曾某母亲说要到她家玩,曾某随后骑助力车把林某载到家里,林某在曾某家吃饭喝了几瓶啤酒后产生了要跟曾某发生性行为的念头,林某看到曾某脸上有青春痘借口说自己有办法可以治疗,但是要到二楼房间里,曾某躺在床上才可以帮她敷脸治疗,曾某被骗到房间里,随后林某又继续骗曾某脱掉内衣内裤方便按摩治疗,林某随即将房门反锁,期间被害人曾某母亲上楼敲门林某借故支开后,林某强行猥亵被告人曾某隐私部位,不顾被害人曾某的反抗,将整个身体压到被害人曾某身上,用自己的身子及双手控制住被害人曾某的手脚不让其摆动,并迅速脱掉自己裤子,将其强奸!

2019年7月30日,莆田市公安局笏石派出所民警在莆田市涵江区涵西商业城街道上抓获林某。2020年2月21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林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

人如果控制不住欲望,那和禽兽有什么区别,在此也提醒各位女性保护好自己!


责任编辑: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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