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盗窃6000元后留字条 男子自称是借不是偷

2019-05-31 15:04:38 来源:看看新闻
1388人阅读 0条评论
导语:

网吧老板说,上午7点他发现前台一个人也没有,打了收银员周某的电话也没人接听。之后他打开抽屉发现,周某留下的字条,声称钱是他“拿走”了。

网吧老板说,上午7点他发现前台一个人也没有,打了收银员周某的电话也没人接听。之后他打开抽屉发现,周某留下的字条,声称钱是他“拿走”了。

网吧老板告诉民警,收银员周某是他在案发前一天刚刚招聘来的。根据周某在应聘时留下的身份证信息,民警很快将周某抓获。周某交代,钱确实是他拿的,但主动留下字条,应该只能算是借钱,不能算是盗窃,但事实上是他所想的那样吗?

网吧监控显示,25号凌晨4点40分左右,正在上班的网吧收银员周某,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白纸,写完留言后又放回了口袋。几分钟后,便开始翻找起网吧前台的抽屉。嫌疑人经过观察之后,打开了他左侧放收银款的抽屉,拿出了一个黑色的钱包,现在他已经把钱包收到衣服里面,然后他观察了一会,站起身来到收银台的右侧。从里面拿出了一沓钱。

盗窃6000元后留字条 男子自称是借不是偷

拿到钱之后,周某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提前离开了工作岗位。在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也没有与网吧老板取得过联系。雨花台公安分局西善桥派出所刑侦民警鲁硕硕:“这个钱并没有如他在纸条上所说的,去拿去急用了,而是他拿着这个钱,离开现场之后,花了大约1200元钱打车费去了浙江,然后大概有3000元给了她女朋友。 ”

盗窃6000元后留字条 男子自称是借不是偷

最终周某交代,由于赌博而欠下不少赌债,为了快速弄到一笔分钱,又能逃避警方的打击,便萌生了应聘网吧收银员盗窃,再留下字条的想法。

雨花台公安分局西善桥派出所刑侦民警鲁硕硕:“嫌疑人明显表现出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去强行侵占他人财物,所以说这个行为,是一种盗窃行为,不会说写了一个字条就能改变(盗窃)行为的实质。 ”

盗窃6000元后留字条 男子自称是借不是偷

目前,涉嫌盗窃的周某已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办理中。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点赞数 推荐 0
收藏数 收藏 0

关键词

  • 盗窃
  • 评论
  • 评论
以下网友言论不代表佰佰安全网观点 发表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今日关注

佰佰原创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