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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闯红灯被拦下,不接受处罚,还辱骂、殴打警员

2019-05-27 10:48:38 来源:搜狐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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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5月23日下午15时40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东大队的警力正在古亭大道香桥路口开展“飓风行动”,执法过程中,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电动自行车搭着一中年女子自北往南行驶,无视路口的红灯信号,闯红灯通过路口被执勤的警员拦下。

5月23日下午15时40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东大队的警力正在古亭大道香桥路口开展“飓风行动”,执法过程中,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白色的电动自行车搭着一中年女子自北往南行驶,无视路口的红灯信号,闯红灯通过路口被执勤的警员拦下。

警员告知其存在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需将车辆推行到一旁的岗亭接受处罚时,男子不乐意了,对警员破口大骂,警员告诫其不要冲动,配合执法,可男子无视警员的警告仍在骂骂咧咧,一旁同行的女子也在不断劝解他不要冲动,可男子却突然趁警员不注意,挥拳打向警员,还用双手掐住警员的颈部。

遭到突然攻击,警员立即反抗挣脱男子的控制,一旁的其他警力协力将男子制服,随后移交新城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经医院检查,被袭击的警员颈部软组织挫伤。

据了解,该男子姓黄,安徽人,在柳州工作几年。在派出所,王某交代后座搭的是自己的妻子,当时路过路口没留意红灯亮了,就冲了过去,本来是想配合执法,但是因为一时的不快就冲动朝执勤的警员动了手。

深入调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新城派出所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因一时冲动,王某酿成了更严重的后果。

驾驶人在道路上行驶时遇到交警执法应积极配合,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采取合理合法的途经进行复议,切不可一时偏激让自己一错再错,最终也将会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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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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