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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驶营运客车 被拘留15日

2019-04-22 11:01:17 来源:搜狐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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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4月20日,永城市司机朱某酒后驾驶客运车辆在济祁高速公路永城站被查处,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重大安全隐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是总有司机不当回事!4月20日,永城市司机朱某酒后驾驶客运车辆在济祁高速公路永城站被查处,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4月20日早上6时30分许,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九中队民警李鹏带领中队人员,在济祁高速公路永城站例行勤务检查,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豫NC360S的“福特”客车检查时,对其酒精检测时,发现驾驶员有意回避检查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将其传唤至中队进一步检测,经检测结果显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名叫朱某,是永城市高庄镇人,现为商丘市交运集团一名驾驶员。朱某4月19日下班后,在家吃饭喝酒到晚上11点多,期间喝了2两白酒外加三瓶啤酒。过了一夜,自认为没事,早上6时去单位正常上班,驾车去约定地方搭载5名乘客送往商丘,行驶至济祁高速公路永城站时被民警现场查获。

鉴于,朱某酒后驾驶营运客车,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尤其是营运性质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旦饮酒上路,必将给客、货运输带来许多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最终害人害己!据高速交警介绍,酒后驾驶机动车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罚是有区别的: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而,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处罚将更为严厉。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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