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9时20分许,接指挥室转警,称在西物市场泰豪超市有人偷东西,沙区110快处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3月26日9时20分许,接指挥室转警,称在西物市场泰豪超市有人偷东西,沙区110快处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了解,原系嫌疑人曾某于9时05分许进入泰豪超市,挑选了一把面条和一包花椒,在收银台准备付款时,曾某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花椒(价值12.6元)藏在手里试图带出超市,只支付了面条的钱,引发超市收银系统报警,曾某被工作人员拦下。
民警查看了超市视频监控,走访工作人员和其它顾客,核实了曾某的身份信息,固定了有关证据。曾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鉴于曾某盗窃金额不大,无犯罪前科,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曾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曾某在赔偿了超市50元钱后,取得了超市老板赵某的谅解,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佰佰安全网提醒: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们要加强管理,出入这些场所的人也应警惕,具有防范意识,让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责任编辑:慕丹萍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