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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权?有猫腻?甘肃一官员醉驾撞死人被免刑责

2019-01-28 09:57:56 来源:央视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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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月25日有媒体报道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

1月25日有媒体报道甘肃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免于刑事处罚,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该通报一出,受到网友关注,快速发酵为舆论热点。

在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案例中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按法律规定醉酒驾车致人死亡,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工商局干部毛某在醉酒驾驶致人死亡之后是否逃逸尚未可知,但陇西县人民法院给毛某定了个交通肇事罪后,却为什么又会对他免于刑事处罚?有相关人士分析,十有八九是毛某付出大笔经济赔偿后获得了家属谅解,司法部门顺水推舟,做出这样的判决。新闻报道的内容也证明了这一点:陇西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证实此事,并称“当时给(环卫工)家属赔偿,但经办法官不在,具体数额尚不明确。” 记者发稿时,毛志尧仍在县工商局上班。

在近几年的司法具体操作中,事实上会把一部分量刑轻重的权力交给受害者或家属。这显而易见是不公平但又有合理之处,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争取减刑或缓刑的机会;对受害者的父母孩子来说,事已至此,让加害者多赔一两倍的钱来换取轻判,这也是合理务实的选择,不必过多苛责。

这则通报引起网友关注的核心点在于:相关的司法部门和陇西县工商局是否在对该案件处理上存在受贿腐败问题。

毛志尧在案发后当然可以通过经济赔偿方式取得受害人或者家属的谅解,但无论收到多少经济赔偿,将酒驾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的决定还是让人质疑法律的权威。

免于刑事处罚,毛志尧做到了。

同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从该案事后一系列的流程看;2018年3月2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宣判;2018年3月27日,毛志尧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直到年底,他才受到政务撤职的处分,至今仍然可以在工商局上班。

保住工作,毛志尧也做到了。

有特权?有猫腻?甘肃一官员醉驾撞死人被免刑责

舆论不禁要问,一名酒驾肇事致人死亡的公务员、党员,如何在案发后做到保留公职、保留党员身份?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就此事发布情况说明。说明称,2019年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通报受到网民关注。我院注意到该舆情后,立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启动了对被告人毛志尧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专案评查。现评查工作正在进行,待评查结束后,我院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评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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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屈滢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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