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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的匝道口突然停车 结果悲剧了

2018-12-20 10:57:34 来源:山西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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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前几日,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八大队辖区接连发生追尾事故,那么追尾事故是怎样发生的,日常行车中大家应如何避免,以及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前几日,高速公安交警三支队八大队辖区接连发生追尾事故,那么追尾事故是怎样发生的,日常行车中大家应如何避免,以及相关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事故发生]

11月24日14时50分,小车驾驶人李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正沿晋阳高速阳城方向右侧行车道行驶,当行驶到29km+800m处时(晋阳高速去往安阳高速匝道附近),正前方一辆白色轿车突然紧急停车,因超车道有车辆行驶,导致后方同车道轻型箱货无法向左侧避让,也只能紧急刹车,但由于高速公路车速较快且未能保持安全刹车距离,最后造成两车追尾,导致两车损坏严重且驾驶人和乘客不同程度轻伤,接警后,三支队八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并与消防、120、路政、养护等部门共同将伤者救出,迅速恢复现场交通。

11月25日15时许,邢某驾驶一辆银色大众牌轿车,途经安阳高速润城收费站匝道口附近时,因错过匝道而紧急刹车并向右变道,导致后方三辆车躲闪不及造成多车连续追尾的交通事故,所幸没有人员受伤。

[事故起因]

在高速公路上的匝道口附近突然停车、变道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以上两起追尾事故中,均为头车(即第一辆车)错过匝道而直接紧急刹停或急刹车变道,导致后方车辆躲闪不及导致追尾。

[如何避免]

一般来说,高速公路临近匝道时,至少在上游500米、1公里、2公里甚至更远的距离会设置标示牌,因此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高速公路指示标志,当靠近匝道时,如果要进匝道,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变道并控制好车速,时刻注意周围车辆动态;对于无须进入匝道的其他车辆,则需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动态,保持100米的安全车距,随时做好减速制动准备。在发现前车出现异常情况后,除了立即进行减速避让外,还需打开危险报警示意灯,警示后方车辆以免发生追尾事故。

另外,当车辆错过匝道时,请在下一个匝道口再驶离高速,千万不能停车、突然变道、倒车和逆行。通常来说小汽车在时速100km时全力制动,刹车距离通常在40米到50米之间;而大型车辆时速100km时全力制动,刹车距离则要数百米。同时由于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驾驶人视野有限,前方车辆突然停车、倒车、逆行等,后方车辆发现异常时再采取紧急制动也为时已晚。

[佰佰安全网]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第八十二条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二、《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时,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行道内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慕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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