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19-11-03 07:41
人]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铺、办公用房或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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