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每日安全播报-2017.12.27安全事件播报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常州一名7岁男孩一觉睡醒,发现脖子僵硬无法扭动,被紧急送医。经查,患儿颈椎旋转角度几乎为零,寰枢关节半脱位。让我们来看看今天的热闻

热闻一: 男子高压线下钓鱼触电身亡,家属向供电厂索赔63

男子黄某钓鱼时身处高压线下,触电身亡。黄某家属向供电厂索赔。法院经审理认为,供电公司作为经营者,应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而黄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明知高压电具有相当危险性,仍到高压电下垂钓,对自身的死亡负有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供电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要是老白知道有这招,就不用做冰毒了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人死了,总要赔点钱吧

应该向鱼索赔,如果鱼不在这就不会被电死

水也有责任,没有水也养不了鱼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国土局听到后瑟瑟发抖,哪个不是在地面上挂的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热闻二:养猪场深夜失火,二师兄被困仍埋头淡定用餐

12月24日,江苏宝应一养猪厂突然着起大火,厂房内一片火光,浓烟滚滚,整个厂房都被烧焦了。但一只二师兄静静站在火场里,始终淡定吃着饲料,任由周围大火蔓延,岿然不动。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你们不懂我们佛系猪猪女孩

小居居:早死晚死都是死,不如吃饱做个饱死猪。该吃吃该喝喝,破事不忘心里搁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二师兄: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闻到了烤猪肉的香气,特别有食欲

快过年了,多吃一口是一口,年后就变腊肠了。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这集我看过,消防员冒险救出了二师兄,年后,二师兄被做成香肠送给了消防人员作为感谢,消防员表示味道好极啦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热闻三:世界卫生组织认定:游戏上瘾是一种精神疾病

日前,游戏障碍(即游戏成瘾)是否是精神疾病在世界卫生组织做了十几年研究和考量后,终于有了定论。世卫组织认为游戏成瘾易让人变得焦虑和易怒,已符合相关标准,将被正式列入精神疾病。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精神病直播犯病,月入百万!

后来因为犯病时开挂,被网友骂到亲妈都不认识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所以啊,以后被队友骂的时候别跟他一般见识,那是精神病犯病了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中国半数的青少年都需要电击治疗,抓紧时间吧,杨叔救中国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会让人变得焦虑和易怒的就是精神病?大家好,我工作成瘾了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热闻四:男子骑着行李箱在武汉二环高架上逆行

23日,武汉一男子从外地回汉,刚出火车站,手机钱包都丢了,便突发奇想决定走捷径回家,骑着行李箱在二环线高架桥上逆向滑行,民警发现立即将其拦停。网友:想知道行李箱啥牌子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皮这一下你真的开心吗?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走二环有学历要求么?没有那为什么他们不让我走二环?我可以躲着车走啊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热闻五:7岁男孩沉迷玩手机,一觉醒来脖子动弹不得

近日,常州一名7岁男孩一觉睡醒,发现脖子僵硬无法扭动,被紧急送医。经查,患儿颈椎旋转角度几乎为零,寰枢关节半脱位。据悉,男孩经常保持一个姿势玩手机,就诊前一天也花了大量时间玩手机。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中小学生一定要自律地使用手机,学生家长及老师应该对此有所关注。

敢骑行李箱在高架逆行的,真是不要命了!沉迷玩手机醒来脖子动弹不得,悲催!


轻悦读

轻松心态看安全阅读身边大小事

佰佰安全网原创出品公众号: bbanqw

轻悦读二维码
为更好的为公众说明安全知识的重要性,本站引用了部分来源于网络的图片插图,无任何商业性目的。适用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之规定。如果权利人认为受到影响,请与我方联系,我方核实后立即删除。

往期精选文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