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以安监管司办字〔2003〕4号文件印发)执行,全国统一式样,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作发放。
国家关于印发《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文号: 煤安监人字〔2003〕 78号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有关省、自治区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
为提高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煤安监人字〔2001〕100号文件印发的《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培训教学大纲》、《煤炭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和《煤炭企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学大纲》同时废止。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式样(以安监管司办字〔2003〕4号文件印发)执行,全国统一式样,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作发放。《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证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发放,已颁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直接更换为新式样的安全资格证书。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主要负责人。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一通三防”为主)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管理能力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能力,能依靠科技进步改善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达到《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安全培训工作应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安全管理
4.1.1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
4.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4.1.3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4.1.4采煤行业准入制度与煤矿建设的管理
包括《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等。
4.1.5煤矿安全管理主要制度及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4.1.6煤矿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制度
4.1.7伤亡事故管理与工伤保险
4.1.8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4.1.9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
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1.10案例分析与讨论
4.2煤矿安全技术理论
4.2.1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
露天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技术,边坡破坏的类型、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致因及预防措施;
排土场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露天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治理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2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煤矿开采安全及主要灾害综述;
煤系地层、地质构造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矿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和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矿井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的机理及防治;
矿井内、外因火灾的致因及防治;
顶板灾害致因及防治;
冲击地压防治;
矿井水灾致因及防治;
矿井通风管理;
“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3煤矿爆破安全
爆炸材料及起爆技术;
爆破安全与管理;
露天煤矿与矿井井巷掘进、回采工作面的爆破施工及安全;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4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煤矿电气安全基础,包括供电、触电、电气防爆、矿井监控等;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煤矿运输、提升事故及安全管理;
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3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与实施
4.3.1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原则及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
4.3.2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3.3煤矿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突出事故、露天煤矿滑坡事故的应急处理
4.3.4煤矿救护工作的体系和实施程序
4.3.5煤矿事故报告、统计和上报程序
4.3.6案例分析与讨论
4.4煤矿职业危害管理、监测及预防
4.5煤矿安全管理技能
4.5.1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4.5.2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和方法
4.5.3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和基本内容
4.5.5组织、指挥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能力
4.5.6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再培训内容
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涉及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案例。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在运用中的经验
5.2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5.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48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72学时。鉴于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时间较长,视培训对象的不同需求,可分别采用一段或二段式培训方式,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参考表。
6.2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主要负责人文化水平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
附表
煤矿主要负责人培训课时安排参考表
项目培训内容
学时井工露天
一、煤矿安全管理部分
(14/12)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6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64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分
(38/24)煤矿开采安全2410
煤矿爆破安全22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48
案例分析与讨论64
三、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
(16/8)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决策8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22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7248
再培训部分
(24/1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2416
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标准
1.范围
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3.定义
煤矿主要负责人,是指对煤矿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具体指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公司所属煤矿和其他独立生产经营煤矿的经理、矿长等。
4.考核办法
4.1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生产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4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及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6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及格或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要点
5.1煤矿安全管理
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形势及对策;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了解采煤行业准入制度与煤矿建设管理的规定;
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内容;
熟悉煤矿主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了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了解煤矿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方法;
了解伤亡事故管理和工伤保险知识;
了解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含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5.2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了解露天开采境界及剥采比对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
掌握露天煤矿开拓方式、开采程序和采剥工艺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
掌握露天煤矿开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露天煤矿尘、毒的危害及防护措施;
熟悉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管理要求;
掌握露天煤矿边坡管理技术,了解边坡破坏的类型,破坏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掌握排土场选择、布置、堆置的安全要求及排土场常见事故的原因和预防措施;
了解露天煤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5.3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熟悉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地质因素对煤矿灾害的影响;
掌握矿井开拓方式、开采顺序和常用采煤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掌握常用的井巷工程施工、支护技术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练掌握以下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矿井火灾事故、重大顶板冒落事故;
掌握以下煤矿动力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包括矿井水灾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冲击地压事故;
熟悉回采和顶板控制作业过程,熟练掌握其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矿井通风系统以及矿井安全生产对通风的要求。
5.4煤矿爆破安全
了解煤矿常用爆炸材料和常用起爆方法的安全要求;
掌握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掌握煤矿常见爆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防治措施;
了解爆炸材料使用、储存、运输和销毁的安全管理要求。
5.5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了解煤矿供电安全要求;
了解触电、电网漏电、电网过流与电气火灾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了解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熟悉各型矿用电气防爆设备的适用条件与使用要求;
了解矿井监控系统的组成、功能及安全要求;
了解煤矿常用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煤矿运输、提升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6煤矿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决策
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和预案要点;
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原则和要点;
掌握煤矿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决策要点;
了解矿工自救和现场急救的基本知识;
了解煤矿救护队的组织、任务与作用;
熟悉煤矿事故的上报程序与事故调查组织及调查程序。
5.7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了解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及防治;
了解各种粉尘的浓度标准及监测制度;
了解煤矿职工健康监护的基本内容。
6.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能组织编制和审查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和相关图纸;
能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正确组织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能主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及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
能组织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防、处理计划;
能有效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能正确组织、指挥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和协助调查事故。
7.再培训考核内容
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标准或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运用中的经验;
了解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了解煤矿各种典型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掌握避免同类事故发生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
本大纲规定了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目的、要求和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安全检查方法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的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煤矿安全生产具体组织、落实和检查能力,以及现场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理能力,达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的要求。
3.培训要求
3.1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应严格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学时等实施。
3.2采用省级以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或负责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部门推荐的培训教材。
3.3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用多种有效的培训方式,注重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理论和安全管理能力的综合培养。
3.4培训内容、学时可视煤矿类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以及培训对象的不同等酌情调整。
3.5有条件时可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无法分类实施时,应在培训内容、方式及课时等方面区别对待。
4.培训内容
4.1安全管理
4.1.1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安全生产形势及对策;
国外主要产煤国家安全生产状况及经验。
4.1.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矿产资源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以及煤矿安全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
4.1.3煤矿安全管理的目的、内容和方法
4.1.4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考评奖惩制度;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安全评估与安全评价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与使用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4.1.5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4.1.6现代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
包括安全管理原理和方法、系统安全分析和评价方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安全计划和决策以及安全信息管理等。
4.1.7案例分析与讨论
4.2煤矿安全技术理论
4.2.1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露天煤矿开采安全的基本条件;
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对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与排土场边坡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措施;
露天煤矿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露天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2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煤矿开采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以及其回采工艺的安全管理要求;
煤矿瓦斯、煤尘爆炸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矿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煤矿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
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一通三防”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2.3煤矿爆破安全
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钻眼(孔)、装药、警戒、起爆、爆后检查、残盲炮处理等的安全要求;
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
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
爆破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与讨论。
4.2.4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及电气设备防爆;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煤矿机械安全,包括矿井提升设备、输送机、矿用机车、采掘设备和通风设备等的运行安全;
机电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4.3煤矿重大灾害的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4.3.1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原则及预案
4.3.2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4.3.3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包括瓦斯与煤尘爆炸、矿井火灾、顶板冒落、瓦斯突出、露天煤矿滑坡等事故的应急处理。
4.3.4现场急救技术
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息、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
4.3.5煤矿事故报告和上报程序
4.3.6案例分析与讨论
4.4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预防
4.5煤矿安全管理技能
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煤矿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安全要点;
煤矿生产计划会审的安全要点;
煤矿事故抢险救灾要点;
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方法;
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的程序、内容和方法;
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安全技措经费的管理及使用;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方法。
5.再培训内容
5.1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运用中的经验
5.2煤矿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装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5.3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4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6.学时安排
6.1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52学时,井工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具体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见参考表。
6.2现阶段乡镇煤矿数量仍较多,而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在编制培训计划(包括要求、内容、学时等)时可作适当调整,并采用与其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教材。
6.3再培训时间,露天煤矿不少于16学时,井工煤矿不少于24学时。
附表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课时安排参考表
项目培训内容
学时井工露天
一、煤矿安全管理部分
(18/14)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86
煤矿安全管理理论与技术106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二、安全生产技术部分
(50/24)煤矿开采安全2810
煤矿机电安全管理88
煤矿爆破安全42
案例分析与讨论84
三、应急预案、抢险救灾与职业病预防
(16/8)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42
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及抢险救灾82
现场急救技术22
煤矿职业危害及其预防22
案例分析与讨论22
复习22
考试22
合计9052
再培训部分
(24/16)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等
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典型事故案例2416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标准
1.范围
本考核标准规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的方法、内容,以及再培训考核的内容。
本考核标准适用于煤矿(含煤系硫铁矿以及与煤共生、伴生矿山,以下统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规程
GB6722爆破安全规程
3.定义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4.考核方法
4.1考核按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两类分别进行。
4.2考核分为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两部分。
4.3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命题范围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根据煤矿类型确定。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核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4经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及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
4.5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应按本标准的“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确定,可通过现场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考核以及撰写论文、面试答辩等方法进行。考核成绩评定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培训。
4.6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技能考核均达到及格或合格者为合格。
5.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考核要点
5.1煤矿安全管理
了解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形势及对策;
掌握我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熟悉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基本内容;
熟悉煤矿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熟悉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与义务;
掌握煤矿伤亡事故管理和工伤保险知识;
掌握现代安全管理的理论和技术,包括安全目标管理、系统安全评估与评价、危险源辨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
5.2露天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露天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掌握露天煤矿开采工艺安全,包括穿孔、采装、运输、排卸及辅助作业的安全技术与管理要求;
了解露天煤矿防治水和防灭火的安全管理要求;
熟悉露天煤矿与排土场滑坡机理以及滑坡防治主要措施;
掌握露天煤矿防尘防毒,包括尘毒的来源、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掌握露天煤矿常见事故的种类、原因及预防措施。
5.3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熟悉井下工程质量标准,掌握井巷工程掘进施工、常用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对安全管理的要求;
熟悉矿井安全生产状况评估标准;
掌握矿井瓦斯、煤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熟悉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等地质因素对煤矿灾害的影响;
掌握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内、外因火灾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水害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了解矿井通风系统,掌握通风设施及局部通风的安全检查重点;
掌握矿井粉尘防治的安全检查重点。
5.4煤矿爆破安全
了解煤矿炸药、常用爆破器材、起爆方法的安全管理要求;
掌握露天煤矿和井工煤矿爆破的作业安全要求;
了解爆破有害效应及爆破安全范围的圈定;
了解爆破器材储存、运输、使用、销毁的安全要求;
掌握煤矿常见爆破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5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了解煤矿电气安全技术、包括供电安全、触电事故预防、漏电保护、电气火灾防治等;
熟悉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技术要求;
熟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
熟悉矿井提升及矿井运输的安全检查重点;
熟悉露天煤矿采掘、运输及排卸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了解煤矿常见机电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5.6煤矿灾害的应急预案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熟悉煤矿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和预案要点;
熟悉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
掌握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技术;
熟悉煤矿事故报告、统计和上报程序;
掌握各种现场急救技术,包括创伤、触电、中毒窒毒、溺水、烧伤急救和伤员的运送等技术,熟练掌握使用自救器。
5.7掌握煤矿职业危害的管理、监测与煤矿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
6.安全管理技能考核要点
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能参与煤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组织实施。
熟悉组织煤矿安全生产的程序和方法;
能制定煤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切实组织实施;
能参与编制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防处理计划,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能参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会审、竣工验收工作;
能参与煤矿生产计划会审工作;
能组织煤矿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自救;
能组织煤矿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能合理安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能按国家规定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7.再培训考核内容
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技术规范或现有法律、法规、标准运用中的经验;
熟悉煤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及其安全技术要求;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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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