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 手机

黑龙江新《条例》施行 违章行人罚站

2015-04-07 15:18:41
1175人阅读
导语:

2015年4月1日,黑龙江省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施行首日的30分钟内,民警便处罚了5名违法交规横穿马路的行人。

2015年4月1日,哈尔滨市正是施行黑龙江省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条例》规定,行人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横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以警告或二十元罚款。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认识到违法行为,自愿从事法制宣传等法制工作十至三十分钟的应当免于处罚。拒不执行处罚的违法行为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应记录其诚信档案。

交警处理违章行人

交警处理违章行人

4月1日10时许,在近30分钟的时间内,哈市道里区尚志大街与西十二道街交口处,交警一共处罚了5名违法过街行人。5名闯灯行人经过交警的警告都能够主动认错,并承担法制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