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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7-09 13: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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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摘要:为提高农村自防自救和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从根本上改善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经市政府同意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农村自防自救和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从根本上改善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新余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方案

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市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较大发展,为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消防安全整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善,特别是缺乏必要的消防投入,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严重不足,火灾隐患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十分薄弱。近几年农村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幅度较大,许多农民因火灾“致贫、返贫”,影响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了切实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5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建立和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综治、公安、发改、民政、财政、建设、农业和消防部门领导参加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具体抓好编制和实施乡镇、村庄消防规划,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治等工作。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抓好日常消防工作。

二、严格村镇消防规划。各地在编制和修订乡镇、集镇、村庄等总体规划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凡是没有消防安全内容的总体规划,不得批准。特别是乡、村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整体规划中,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同步实施。

三、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道路建设,逐步打通消防通道。结合村民住宅建设,逐步落实建筑防火间距。结合饮水工程、水利灌溉工程建设,对设有自来水管网的,要按标准安装消火栓;对使用天然水源的,要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对农村散居住户,要因地制宜,解决消防用水。

四、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各地要大力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形成以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为中心、各自然村消防力量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提高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2007年底全市所有的重点镇要建立合同制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2008年底全市所有建制镇建立有消防摩托车及消防装备器材的群众义务消防队。各行政村要普遍建立群众义务消防队或由志愿人员轮流执勤的志愿消防队。

五、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文艺团体等资源,开展突出农村特色、贴近农村生活的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将农村消防宣传纳入创建平安县、平安乡镇、平安单位、文明村镇、评选文明户等工作中,培养健康的民俗民风和安全的生产方式。要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其纳入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学内容中。要在村庄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标语,利用乡村广播站开展宣传,逐步实现“全民治火”。

六、加大农村消防经费投入。各地要按照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要求,将农村消防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特别是要充分调动社会和企业单位等多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捐助农村消防公益事业,多渠道增加投入,用于加快新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火灾隐患。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要在火灾多发季节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督促村民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和消除可能导致火灾事故的危险源。各地要组织对农户电气线路、炉灶进行改造和规范,推广使用沼气,减少致灾因素。对易燃建筑材料为主体、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开展村庄整治时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消除火灾隐患。

各地应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培养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从现在起到年底,每个县(区)设立1个村镇作为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试点,达到“十有”标准(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工作制度、消防规划、消防经费保障、灭火救援队伍、灭火救援装备、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宣传载体、消防工作考评),然后逐步推广试点经验,以点带面,通过示范作用促进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力争2008年50%、2009年100%达到试点单位标准。市政府每年对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或失职渎职导致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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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