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你公司“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核并现场检查,决定同意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京1040102)项目变更。
关于同意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的批复
发布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药监市[2004]96号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核并现场检查,决定同意你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京1040102)项目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王胜利变更为臧东坡;地址由宣武区南线阁街5号变更为宣武区马连道南街12号;其他项目不变。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A-BJ04-033)同时变更。
委托本局宣武分局负责对你公司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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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