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部分省、市、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厅(委)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当前,部分省、市、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这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重大灾害,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次下发文件、召开会议,部署防治、控制“非典”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疫情监测,做好救治工作,尽快查找病因,制定防治、控制办法,防止疫情蔓延。省委、省政府也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切实做好我省防治、控制“非典”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就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非典”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非典”是一种新出现的传染病,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很大。做好防治工作关系到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治“非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为加强对“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厅成立了以齐涛同志为组长、厅其他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的教育系统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查组,分别负责对高校、中小学和厅(委)机关、直属单位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非典”防治工作由张兴民同志牵头,孟庆旭、孙玲、许加仁、孟令君等同志参与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防治“非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把保护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非典”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第一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要安排得力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力保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出问题。
二、加大对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防范能力。各处室、单位要对干部职工及家属进行“非典”防治知识的教育,组织大家通过网络、电视节目、报纸等媒体学习有关防治知识,翻印、学习省爱卫会印发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宣传提纲》,提高干部、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干部职工要加强身体锻炼,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到人多拥挤的地方活动,减少聚餐,尽量减少外出旅游。“五一”期间提倡干部职工在本地活动,不到外地特别是疫情发生区旅游度假。在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的同时,教育干部职工以科学的态度和健康的心态对待“非典”,消除恐慌心理,确保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要认真制定防治工作预案,落实防治措施。各处室、单位要根据本处室、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防治工作预案,做到有备无患。要改善环境卫生,有效切断病毒传染途径,立即组织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每天对办公室、会议室、车辆、电梯、楼梯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并保持通风。要尽可能为干部职工提供防治药品和各种必要的消毒用品。另外各处室、单位还要加强监测,发现干部职工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送医院检查治疗并及时报告。
四、要减少各种会议活动。最近一个时期,在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不举办大型会议和活动。已经准备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能够推迟的一定要推迟。对必须举行的涉及全省性的会议及有关活动要专题报厅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省内外有关部门、单位与我厅联系工作,能够通过电话、网络和传真等解决的,不提倡登门来访。原定接待参观访问、考察学习的,可以婉拒,同时要耐心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五、建立报告制度。各处室、单位要确定专人每天3:30前向厅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非工作时间,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向厅值班室报告,联系电话:。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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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骏